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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张镜呼吁优化软环境破解涉农民营企业融资难

2019-01-30 10:19:19  来源:中国城乡统筹发展网  作者:曾思洁 刘早生 李朋

市政协委员、重庆采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镜 (摄影 刘早生)

中国城乡统筹发展网讯 (记者 曾思洁 刘早生 李朋) “农业是永远的朝阳产业,应充分调动全社会的资源,把热爱‘三农’事业的有识之士唤回乡村,到田埂上,让事业充满泥土的芳香。”政协重庆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重庆采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镜的这段话,让记者深刻地感受到了她对“三农”的情怀。

张镜是留学生创业,她在国外求学生活时,亲身感受到我们与发达国家农业的差距。正是这种“差距”,让她肩负使命不断前行。

1月28日下午,记者对市政协委员、重庆采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镜进行了采访。

记者:参加2019年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

张镜:这次参会,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敏尔书记在市政协开幕式上的讲话。敏尔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鼓舞士气,高度对标对表中央精神,精准解读习总书记对重庆发展的定位,并提出了坚定不移的贯彻指南和路径。

特别是敏尔书记在讲话中再次强调,重庆将聚焦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深度发力,对此,我在思考:农业将扮演什么角色?重庆是全国重要的农产品商品基地,经济与城镇化高速发展,城市资本下乡如何将这个璞玉打磨后熠熠生辉。

2018年是重庆极不平凡的一年,作为一名涉农企业的代表,有幸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过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我市乡村在发生可喜的变化。农业往往靠天吃饭,问题很多,人才、产业、科技、环保等等,要有“大胸怀”“大情怀”,才可有“大作为”。

“三农”人应该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理念,让农业与科技发展相结合。重庆自贸区平台,有“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农业不能被遗忘,边远山区的农产品应搭上开放的便车,与国际接轨。目前我们自身还有很多不足,2019年经济下行压力也正是农业企业转危为机,转型升级关键的窗口期。

记者:关于培育扶持涉农民营企业,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您怎么看待?

张镜:党和国家历来十分关注“三农”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强调“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把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作为全市“八项行动计划”之一,要求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市委陈敏尔书记特别强调,要“着力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下更大气力解决好民营企业准入难、融资难、政策落地难、用工难等问题,切实为企业排忧解困”。

民营企业投资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连接工农、沟通城乡,推动产业融合、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促进农业由增产向提质转变,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必然选择,已经并必将继续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18年11月1日,习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11月9日,市委陈敏尔书记在重庆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强调要在营造良好氛围上见实效,深入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市府相继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2019年1月2日针对我市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再次出台《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发【2019】1号)。由于“三农”行业的特殊性,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仍然严重制约涉农民营企业的发展。

记者:您认为当前涉农民营企业面临什么样的困扰?

张镜:一是公平待遇有待全面落实。在经济性质上,与国有企业相比,不能享受诸如资源要素配置、融资等方面的同等政策、待遇,因此,国有企业可以拥有一定的资金资源,而民营企业却没有;在产业性质上,民营企业特别是涉农民营企业从事的大部分是传统产业,虽然有的涉农民营企业拥有行业领先水平的全产业链,但仍不能享受与新兴、高利润产业相同的扶持政策、待遇。如,政府的产业引导资金(基金)主要向新兴、高利润产业(如医药、科技行业)倾斜,基本不用于传统产业。

二是政策落地有待加强。突出表现在融资落地政策。融资难、融资贵导致一些涉农民营企业经营举步维艰。

例如,2012年6月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渝府发﹝2012﹞62号)要求:“‘三权’抵押融资重点支持民营企业投资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但在实际执行中,有的地方却把每个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的农民签字同意抵押融资和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作为前置条件。事实是,目前持有“三权”的农民绝大多数已外出务工,留守老人和儿童居多,涉农民营企业拟用“三权”抵押融资时,让成百上千户农户逐一签字同意,完善这一贷款必备手续几乎不可能。而且,担保公司也不愿意为涉农民营企业的流转土地抵押物提供担保。因此,涉农民营企业缺乏经营流动资金。

又如,《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渝府发﹝2012﹞62号)指出:“支持采用知识产权、仓单、商铺经营权、商业信用保险单等质押融资”。2016年1月1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6]8号)再次重申了这一政策规定,但实际操作中,银行更多的是强调用实物抵押融资,涉农民营企业并未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三是办事不便捷。虽然各级政府近年来一直强调要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对企业、百姓的事情“一次办结”,但是,一些部门作风没有根本转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不高,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依然存在。

再如,有关用地难题也是长期困扰涉农民营企业的症结所在。这些问题,使一些涉农民营企业对所投资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感到“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倍感压力。

记者:您对此有哪些方面的建议?

张镜:一方面建议尽快兑现执行现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

重点是涉农民营企业融资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地,确保涉农民营企业在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中能有效运转。

质押融资不仅限于实物。首先,坚决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渝府发﹝2012﹞62号)中,关于“支持采用知识产权、仓单、商铺经营权、商业信用保险单等质押融资”的规定,让民营企业能无障碍地按《意见》所列项目质押融资。其次,涉农民营企业作为融资主体,可以用其直接关联企业(如不是涉农企业的母、子公司)的上述质押物融资,但所融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投资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项目。

“三权”抵押融资不设隐性障碍。鉴于涉农民营企业用农民的“三权”抵押融资时,不可能完善让每个持有“三权”的农民签字同意的贷款必备手续,“三权”抵押融资的优惠政策实际上无法落地,建议结合实际适当灵活执行这一规定,以签订合同时代表农户方的签约主体即村委会签字同意,作为“三权”抵押贷款的前置条件。

实物抵押贷款不以抵押物评估值的折后价为标的。目前银行通常的做法是,对抵押实物(如房产)以评估值的折后价为标的放贷,这无疑没有体现和发挥抵押实物的真正价值。因此,建议涉农民营企业以实物抵押贷款时,以抵押物的评估值或申请贷款时的实物交易公允值为标的放贷,或以抵押物评估值扣除折后价的剩余部分顺位抵押贷款,真正让资金活起来,体现和发挥抵押实物的实有价值。

另一方面建议改善和优化涉农民营企业的营商“软”环境。

在2018年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提高综合竞争力”。要充分发挥涉农民营企业在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中的积极作用,必须改善和优化涉农民营企业的营商“软”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各级政府部门要优化各类审批服务流程,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对企业、百姓的事情“一次办结”。尤其要健全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对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统筹合理使用产业引导资金(基金)。为加大对涉农民营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政府的产业引导资金(基金)要统筹规划,确定比例,合理使用。既要用于新兴、高利润产业,也要适当向从事传统产业的涉农民营企业倾斜。这也符合中央在新时期对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的要求,发挥风险投资、股权和债券等融资渠道作用。农业产业引导基金对有生命力的农旅企业扶上马再送一程,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宝贵的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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