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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代文委员呼吁加快义务教育教师“区(县)管校聘”改革

2019-01-29 22:30:39  来源:中国城乡统筹发展网  作者:李朋 曾思洁 刘早生

市政协委员、涪陵区政府副区长董代文接受本网记者采访(刘早生 摄)

中国城乡统筹发展网 1月29日讯(李朋 曾思洁 刘早生)1月29日,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分组谈论期间,市政协委员、涪陵区政府副区长董代文就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区(县)管校聘”改革方面的问题接受本网记者采访。

董代文委员指出,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区(县)管校聘”。重庆各区县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但受传统的教师编制到校、职称岗位到校等学校编制人事管理制度的影响,区县在推进“区(县)管校聘”改革中由于存在体制机制障碍,效果并不明显。以涪陵区为例,现行义务教育教师管理体制,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学校超编但又结构性缺员的问题。涪陵区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市级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的义务教育教师编制总量,按照编制标准,结合区教委的意见下达各学校的具体编制数,并报市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区教委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数量配备学校教职工,这种情况下,区教委无法根据生源变化、教师队伍结构等情况实施教职工调配。目前,涪陵城区部分学校师生比高达1︰22,乡镇部分边远学校仅为1︰10,结构性缺编较为严重。义务教育教师人事编制固定在各个学校,城区学校教师发展较好的学校需要大量的人事编制,反之部分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教师的人事编制又相对富裕,形成了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学科之间等教师结构性缺编。

二是教师在学校之间流动存在体制性障碍问题。涪陵区人力社保部门按市级规定的岗位设置比例核定各学校岗位等级数量,并报市级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区教委在人力社保部门核定岗位等级数量内对教师进行岗位等级聘任,此种情况下,区教委无法根据教师队伍结构、教师交流岗位需求,实施教师岗位聘任,造成交流教师到新学校后无相应岗位聘用,直接损害交流教师自身利益,严重挫伤了教师参与交流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区教委缺乏对教师岗位调整的强制性手段,部分城区的老师因居住环境、交通等问题不愿到农村工作,部分乡村老师因工作量问题不愿到城市工作。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涪陵区教师的流动性越来越差,全区教师资源配置失衡问题越来越严重。虽然涪陵区全面推行了“合并、托管、合作”三种办学模式,每年组织 300余名农村教师到城区学校上挂交流、200多名城区教师下乡支教,但是部分学校师资缺乏等问题仍未根本缓解。

为更好的促进全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区(县)管校聘”改革工作,促进区县教师的无障碍流动,董代文委员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机制。市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以各区县为单位,动态核算区县学校教职工编制。各区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当地教育部门,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优化、动态管理”原则,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定期核定本地区教职工编制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并交由区县级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区县教育部门应统一本地区范围内,各学校义务教师编制和岗位配置标准,按照各学校师资结构情况,统筹分配教职工编制和岗位使用数量。在设定岗位结构时应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可在规定比例上限内上浮1~5个百分点。同时预留一定的中、高级岗位,用于评聘交流教师、优秀教师,以鼓励优秀交流教师服务期满后,继续从事农村教育工作。

二是完善学校教职工招考和聘用管理机制。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监督下,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教职工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公开招考工作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考试科目的设置和内容要突出岗位特点、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切实增强录取教师的职业适应性。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学校可从区县教育部门录取的教师中自主选择聘用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从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评先树优、职称评聘、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

三是完善教职工交流轮岗和退出机制。要求全市各区县根据实际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出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区县建立本地区范围内,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双向流动的长效机制,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需要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同时,各区县要逐步建立教职工退出机制,推进开展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依照规定调整出教师岗位,不得从事教学工作。各学校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教师,必须进行转岗、低聘直至解除聘用合同,真正建立教师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激发中小学校教师队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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