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统筹发展网讯(记者 孙淑培 曹继选)在重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杨颖频接受本网记者采访,她提出进一步助推四山管制区范围内的旅游发展和乡村振兴,合理调整“四山”管制区范围内的一般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禁建区的范围线。
杨颖频说2007年,市政府公布《重庆市“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管制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04号),将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以下简称“四山”)地区确定为建设开发管制区,面积约1497.46平方公里,涉及渝北、九龙坡、沙坪坝、北碚、垫江等14个区县,其中渝北区管制面积584.18平方公里,占比39%,是主城8区管制面积最大的。目前受矿山开采、隧道施工等因素影响和多年管制政策限制,“四山”管制区内基本处于自我发展境地,农民就地就业机会减少,基础设施明显滞后,部分农民增收和生产生活出现困难。为此,建议进一步助推四山管制区范围内的旅游发展和乡村振兴,合理调整“四山”管制区范围内的一般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禁建区的范围线。
杨颖频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优化调整禁建区、一般控建区、重点控建区范围。
市级有关部门,按照生态保护优先、兼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据“四山”现有建设用地情况开展研究。调整优化禁建区、重点控建区、一般控建区,清晰界定分区边界范围。一是将目前重点和一般控建区内确需进行生态保护和地灾危险性大,只能进行生态恢复的区域,划入禁建区;二是将禁建区内生态敏感性相对较低区域和现状成片建成区划入重点控建区;三是将原住居民聚集的小城镇划入一般控建区,并着力完善其公共服务、市政基础配套设施,保障原住居民的生活条件,并兼顾旅游休闲养老功能。
(二)梳理空间资源,发展生态旅游,推动乡村振兴。从保护与发展相结合的角度,进一步梳理四山地区的休闲游憩资源,适度进行生态休闲、旅游、健康养老等功能开发。同时考虑与周边区县的协作发展,在此基础上统筹布局休闲游憩设施。加强交通线路的研究,提高主城周边地区及各景区之间的通达性,鼓励利用“四山”管制区内现有建设用地作为生态旅游设施、乡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提升接待服务水平,促进管制区农民就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