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18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重庆市黔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10日黔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黔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重庆市黔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4日至17日召开,会期4天。
建议黔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黔江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黔江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黔江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黔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