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破解企业“退出难”,商事制度改革又有新动作。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部署,重庆市工商局万州区分局从3月1日起在全区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让企业不仅“生得顺畅”,同样也“退得便利”。
据悉,凡属于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都可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工商部门介绍,相较于一般注销登记,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更加简单,提交材料更少,注销成本更低。企业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向社会公告拟简易注销的信息,公告期45天,期满后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无须再用其他方式发布公告,相比一般注销登记,减少了清算组备案环节。
需要注意的是,每户企业仅允许申请一次简易注销登记,企业申请材料也不再需要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核准注销登记期限也进一步缩短,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对于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工商部门提醒,简易注销申请人应诚实守信,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果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登记机关可以依法撤销已作出的注销登记决定,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恶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逃避债务或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投资人主张其相应民事责任。(记者 祝可 通讯员 吴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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