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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奉节群众成为社会治理主角

2017-06-08 09:45:51  来源:奉节县综治办  作者:刘圣宇 王海山

让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真正成为社会治理主角。这是奉节县去年以来为推动综治工作机制体制创新,以加强村(居)民自治建设为突破口,在全县推广“村(居)民委员会+理事会+监委会”的“三会”自治机制。

一个创新的顶层设计

1、筑牢组织架构。各行政村和社区在村(居)民委员会基础上,由村(居)民采取公推直选办法,选举成立一个村(居)民理事会,一个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构成“三会”自治机制组织架构。理事会、监委会成员由村(居)民自主选举产生,成员多为有能力、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自愿为村(居)民服务。

2、做强理事会。村(居)民理事会每3年选举一次,由11人组成,明确人员分工,设理事长、副理事长、会计、出纳各1名。村(居)民理事会下设公益事业、文化娱乐、村容村貌、基础设施、社会治理等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民生实事、财务管理、履职监督等工作。同时,村(居)民理事会还牵头建立红白理事会、用水用电协会、邻里互助协会、道路管护协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并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到一切有章可循。

3、做实监委会。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每5年选举一次,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设监委会主任1名。监委会成员分片定责。凡重要事项和项目实施均由监委会全程监督,公开透明,接受村(居)民监督。

4、做细规章制度。村(居)民委员会、理事会以及监委会都在村(居)支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决定事项,须提交理事会征求意见,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提交事项,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监委会全面审查、全程监督实施过程,并实时张榜公布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一个试点引发的全县综治

1、太和试点。太和土家族乡由原太和乡、金子乡合并而成,人口只有1.4万余人,但有场镇两个,毗邻湖北省恩施市板桥镇,从太和土家族乡政府驻地到板桥镇政府驻地不足10分钟车程,名副其实“一乡两场镇,一脚踏两省”,地理位置特殊,社会环境历来复杂,特别是2004年区划调整时,村民集访市县时有发生。2008年初,金子村率先推行“村民委员会+理事会+监事会”自治制度,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随后于2014年初在全乡推广。2014年至2015年,太和土家族乡民调综合排名连续两年位居全县农村第一名。

2、全县推广。2016年4月,奉节县综治办前往太和土家族乡金子村、太和村(现太和社区)进行实地调研,总结提炼该村村(居)民自治工作经验,形成村(居)民委员会+理事会+监委会“三会”自治机制调研文章,得到县委书记杨树海“全县推广”肯定批示。2016年8月,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在太和土家族乡召开经验现场推广会。到2016年底,全县390个行政村(社区)通过民主选举理事会成员4306名、监委会成员1378人。

一条路径带来的深刻变化

建立村级“三会”自治机制,为强化基层权力监督制约、密切干群关系、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一条现实路径,全面提升了党的凝聚力、政府公信力、干部执行力和群众满意度,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原则,充分发挥村(居)民主体性、自主性和参与性,有效保障其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融洽了干群关系,转变了乡风民风,从而形成强大的干事创业合力。

1、融洽干群关系。理事会和监委会成员都由村(居)民自主选举产生,能够把村(居)民意愿、要求和利益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归宿,从而为村(居)民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实际上成为了政府和村(居)民直接沟通的“桥梁纽带”,诉求渠道更加畅通,工作更加规范,管理更加有效,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太和土家族乡石盘村杨龙胜、杨显东父子2016年5月相继遭遇重病和车祸,需要巨额手术费用,家庭陷入窘境。石盘村“三会”成立募捐工作小组和监督管理小组,短时间内向社会各界募捐善款8.4万元,受到当地群众普遍赞誉。冯坪乡庙坝社区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农事村办”各个环节、各项内容以及责任用标准的形式加以固化,通过列出责任清单、权力设限等方式,切实解决干部办事推诿、工作衔接不到位等问题,群众对干部工作更加支持。兴隆镇回龙村监委会成员郑声威是名退伍军人,有点“性格”,他亲自进行“测试”,连续3个月将7个社务公开内容进行“合并”,每次与村务公开内容“无缝衔接”。由此他认为:村务、社务都公开,既能够做到“相互印证”,又能够扩大宣传面,自然干群之间、党群之间可由误解变理解,由疏远变亲近,由怀疑变信任。

2、转变乡风民风。理事会和监委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村(居)民自治协商作用,通过建组织、立规矩,推动移风易俗这项“软任务”变成“硬约束”,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让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鹤峰乡莲花社区牵头成立红白理事会,积极向居民宣传“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倡导喜事简办、厚养薄葬、勤俭节约、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营造以厉行节约为荣,铺张浪费为耻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取得实质性的效果。2017年1月至4月,成功劝阻居民“无事酒”5次。永安街道朝阳社区康乐巷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垃圾到处乱丢等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小区自治组织成立后,从居民公约、邻里互助、居民兴趣入手,充分调动居民众参与的能动性,及时就小区停车、环境卫生等居民事务开展章程式、合作式、自发式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通过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十乱”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开展清洁楼栋、最美家庭、和谐邻里示范户评选活动,目前已评选清洁楼栋16个,最美家庭18户、和谐邻里示范户18户,市民素质得到极大提升,乡风民风更加淳朴。

3、提升工作合力。村(居)民理事会全程参与村(居)务管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不仅提升了决策民主性、科学性、透明度,而且凝聚了工作合力,村(居)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得到有效激发,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发生了可喜变化,工作效率明显提升。2015年底,太和土家族乡太和村(现太和社区)拟在太和场镇附近修建一条登山步道,方便村民休闲。村民委员会将实施方案提交理事会征求意见。理事会全体成员现场踏勘后提出修改意见:高寒山区易结冰,登山步道不能用混凝土浇筑,应改用青石板铺设,同时在步道两侧修建休息平台。这些意见都被村民委员会采纳。2016年,太和土家族乡金子村在人饮工程建设中,因水池选址、筹资筹劳、占山占地、青苗补偿等问题,给村支两委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理事会成员分头走访,听取民意,化解民怨,监事会成员则负责监督质量,公平公开,最终让项目顺利实施,实施后效果也让当地村民十分满意。2017年年初,永乐镇长凼村在规划产业发展时,“三会”积极参与,明确提出“青山依旧、绿水长流,确保实现可持续发展”思路得到全体村民拥护。在引进相关企业时,村支部委员会先后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进行集体决策,对产业发展实行“规模养殖禁入、化工企业禁入、开山采石禁入、黄赌毒禁入”等“四禁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农旅融合发展划定红线、设置门槛。截止2017年4月30日,关闭辖区污染严重的养猪场1户,关闭墓碑加工厂一个,得到村民普遍支持和拥护。

多项权益激发的社会责任感

健全“三会”自治机制,理事会和监委会成员代表村(居)民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和监督,满足了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了村(居)民的主体作用。

1、“知情权”激发干事热情。“三会”自治机制助推村(居)务公开透明。青莲镇桃花村在公示过程中,严格按照拟定、审核、公示和建档分步骤进行,一般事务公开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经监委会审核,村委会主任和监委会主任签字并盖章后公示,重大事务还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支两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由村支部书记签字,加盖支部公章后公示,尤其是财务公开内容经监委会审核通过后,经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驻村干部和包村领导签字并盖章后公示。该村从公示内容、公示程序和公示广度三个方面着手,力推村务公开阳光透明,按照村情、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公开涉及的20余项公示内容,于每月8日前在村固定公示墙、群工系统、阳光奉节网上实行全覆盖公示,确保村民知晓。

2、“参与权”保障群众利益。“三会”自治机制注重村(居)民有序参与村(居)事务决策监督。村(居)理事会成员由村(居)民公推直选产生,牵头成立红白喜事、清洁家园、人饮安全、道路管理等理事协会,形成政府与村(居)民“共担责任”、“都不缺位”。吐祥镇龙泉社区把农村建设项目决策、资金使用权放给“三会”,由居民自我规划、自我筹资、自我修建、自我使用、自我管理。青龙镇上庄村在实行“三会”自治管理模式中,健全各项村级事务工作制度,实现村级事务规范化、程序化、透明化、公开化,让村民找得了人、办得了事,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3、“监督权”确保群众权益。“三会”自治机制实行“四民主工作法”。在推行“三会”自治机制过程中,村(居)民通过“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四个步骤,对村(居)重大事务进行讨论决定并实施监督管理。“四民主工作法”让广大村(居)民拥有更多“话语权”,让他们大胆提事、科学决事、合法理事、共同监事,依法有序地参与民主自治管理,以有效解决土地征收补偿、宅基地分配、道路修建、山林土地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有效预防基层干部腐败,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青龙镇大窝社区,由居民委员会牵头,居民理事会参与起草《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将不参与“无事酒”和邪教等内容纳入其中,并在居民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从而强化群众自觉意识和法制理念。康乐镇铁佛村今年在整治“无事酒”和“豪华墓”工作中,探索建立“两榜三法”(红榜、黑榜,利益扣除法、声誉减损法、优秀受益法)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三会”作用,村民主动接受监督,成效凸显。2016年5月前,青龙镇大窝社区 “红白喜事”多由居民自主操办,不少居民在“俭”和“奢”、“繁”和“简”之间犹豫徘徊,最后往往选择“盲目攀比”和“铺张浪费”,同时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舌尖”上安全。为此,大窝社区在2015年5月组建红白理事会,集中统一操办婚丧嫁娶等“有事酒”,不仅得到当地居民的大力支持,也得到当地党委政府高度认可。

一个尊重延伸的理性思考

思考一:注重放手放权,成为村(居)自治共治重要举措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放手让群众去做想做能做之事,引导群众自主参与,不仅可以有效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又能够充分调动其参加村(居)务管理、监督积极性,从而形成强大干事创业合力。

思考二:重塑公序良俗,成为村(居)自治共治内在灵魂

“三会”自治组织以宣传文化为引领,着力重塑良好乡风民俗,突出文化服务和舆论引导,传导正能量,营造好氛围。太和土家族乡金子村理事会组建民间演艺队,青龙镇海坝村理事会成立金狮锣鼓队,利用“五四”、“七一”等节日,将惠民政策、邻里关系、“无事酒”整治和法律法规等内容编排成相声、小品、快板集中汇演,寓教于乐,群众反响很好。

思考三:整合社会资源,成为村(居)自治共治坚固基础

深入挖掘人力资源,借力上级部门,以脱贫攻坚为契机,积极争取支持,办成一件又一件实事,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以更好地解决“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根本问题,不断强化村(居)民凝聚力和向心力。

思考四:突出行业联动,成为村(居)自治共治内生动力

由理事会牵头,成立协会自治组织,实行行业自主管理。永乐镇长凼村理事会牵头成立公益项目管理、环卫保洁、社情民意、社会事务管理等四个协会,配合村民委员会开展相关组织、宣传、引导和监督工作。该村理事会还配合村民委员会组织101户贫困户成立贫困户创业协会,组织28家农家乐成立农家乐协会。同时,长凼村理事会、监委会支持村民委员会采取公推直选办法,调动村级能人积极性,明确池长、路长、院长、河长、街长共32名,“五长”自2017年履职以来,12口水池、3条村级道路、12个居民院坝、3条河流、2条街道都有能人带头进行日常管理,致使基础设施管护使用及公共环境美化净化得到明显提升。

“三会”自治组织拥有广泛群众基础,深受村(居)民信任,从而融合了干群关系,凝聚了人心,促进了发展,很好地解决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根本问题。

(2016年8月,奉节县综治办组织全县政法综治干部参观学习太和“三会”自治经验)

(2016年8月,奉节县综治办组织全县政法综治干部参观学习青龙“三会”自治经验)

(2016年奉节县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大会一角)

(2016年奉节县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大会一角)

(太和土家族乡太和村三会自治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太和村监委会成员现场监督登山步道修建)

(金子村理事会议定相关事项)

(三会自治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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