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区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完善机制,打牢组织基础。建立健全了民族事务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和区、乡镇街道两级责任制,各创建单位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抓落实,同时建立完善了民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和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现已建成并投用的全区外来少数民族维权站有3个。
强化宣传,筑牢思想基础。在交通要道口布置大型T型牌和大型户外广告牌各1块,在城区醒目位置制作标识标语组7组,完成墙体喷绘标语2400余平方米;编印民族政策法规简明手册、民族知识手册分发到各创建单位,各创建单位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资料等形式集中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同时利用村广播、图书室等引导各族群众学习和掌握民族团结基本知识和政策法规,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对创建工作的参与度。
注重融合,奠定文化基础。成功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走进黔江”送戏送医活动,参与打造的原创大型民族歌舞诗剧《濯水谣》代表重庆参加了由国家民委主办的“全国少数民族地区优秀剧目进京展演活动”,获得社会各界纷纷点赞,编辑出版了《黔江方言俚语》、《黔江民间故事》、《黔江民俗礼仪》等系列民族丛书,进一步丰富创建活动载体,提升了创建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培育典型,发挥引领作用。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区、全国文明城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共建共享创建资源、各美其美创建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发挥示范典型引领作用,激发各族群众争做典型、学习先进,达到宣传一个典型,带动一大片、影响一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