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园)为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优先资助建卡贫困户子女,2016年建卡贫困户子女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到每年3000元。
据悉,2016年区财政局共拨付高中国家助学金920万元,专项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2500元、3000元等三个档次,其中仅建卡贫困户子女享受3000元档次。补助对象为黔江中学、新华中学、民族中学等3所学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惠及9523人次。
据相关人员介绍,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实行“一人一卡”,学校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卡上,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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