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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垢”行动来了 若再驾报废车 一律收缴报废 处罚驾驶人

2016-11-18 15:40:57  来源:黔江社会经济  作者:SystemMaster


黄标车禁行标识

(通讯员 李鑫 彭冲 文/图)自11月1日起,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全区集中开展为期60天的黄标车、老旧车“除垢”行动。今年以来,全区淘汰黄标车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淘汰黄标车180辆,淘汰老旧机动车447辆。

据悉,此次行动是按照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统一部署的集中行动,交巡警支队成立专项执法小分队,以违法易发、多发路段为主,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检查的方式,严查黄标车、老旧车及逾期未检验车辆。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交巡警支队充分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开展查缉工作,将达到报废年限的黄标车和其他报废车辆,录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布控,一经发现,系统自动报警,民警立即开展针对性的查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对发现驾驶(已注销)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依法处罚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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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黄标车、老旧车?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连国一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标准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简称为黄标车。具体有以下七类车辆:一是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二是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三是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四是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五是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六是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七是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老旧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包括微、小、中、大型载客汽车;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等。

编辑:微知 责任编辑:颜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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