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龚节茂张永松)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发展的系统工程,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
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创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地区民族团结氛围浓厚,民族团结意识深入人心。据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法为上,礼为先,和为贵”原则,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民族团结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在实际工作中,为能及时处理化解纠纷,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工作衔接,建立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网络的工作机制,其着力于分析社会稳定形势,了解掌握社会矛盾纠纷规律特点,研究处置重大疑难问题和突发性事件;在全区推进划分区域性的管理模式,基本实现调解组织全面覆盖,有效提高预防纠纷发生的功能,将纠纷苗头予以及时消除,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
立足仲裁工作职能,找准切入点,把握好结合点,充分发挥仲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其自愿性、专业性、独立性、快捷性等突出特点和优势在化解经济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体现出了积极的作用;坚持在仲裁过程中采取灵活的方式,展现出和谐的庭审气氛,避免激烈对抗,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力促合解的工作特点,与民族传统心理“和为贵”相吻合。
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不断完善仲裁制度,努力提高仲裁公信力。公正仲裁是实现仲裁社会价值的关键,仲裁工作的社会价值必须以仲裁公正为前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是重要内容之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具体工作中始终坚持把公正放在首位,充分显示了仲裁的公正,体现其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