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孵化园建设。对投资建设5000平方米以上,具备运营服务、企业孵化、产品展示、电商培训、仓储物流等功能,入驻电商企业50家以上的区级电商产业微企孵化园的企业,采取项目申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投资建成“互联网+”产业园并发展30家以上商户正常开展线上交易一年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是支持智慧商圈建设。对投资建设 “智慧商圈”的企业,采取项目申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平台建设投资额30%以内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投资建成500平方米以上有较强聚集辐射和带动实力的电商运营中心,给予运营企业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是支持电商平台建设。对自建一级域名的B2B、B2C等电商平台的企业,且线上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区内企业以在苏宁易购、天猫、京东三大电商平台开设特色专卖店且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四是支持乡村电商发展。对建成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商务乡镇街道电商服务站、村(居)电商服务示范店的企业,按电商服务站5万元/个、电商服务示范店2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建卡贫困户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的,给予一次性网络服务费补助1000元。同一贫困户在多家平台开店或在同一平台开多家店的,按一个名额计算。
编辑:豆豆 责任编辑:颜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