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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大规模补缴补发社保 涉300多万参保者

2012-05-04 09:11:34  作者:SystemMaster

昨天,北京市人社局发布消息称,从10月8日起,该市社保参保者及其单位需要共同补缴各项社保费的差额,涉及300多万名参保者;今年前7个月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则会陆续拿到补发给自己的养老金,涉及一万多人。

补缴原因

补缴缘于平均工资公布晚


这次大规模补缴、补发工作在全市尚属首次。补缴原因是因为统计部门7月才正式公布2009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由于今年的发布时间晚于往年3个月,4-6月本市只能先暂按旧基数上下限扣缴(社保缴费年度为当年4月至次年3月)。本市补缴2010年4-6月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数差额及补发相关待遇差额工作,将于国庆节后启动。具体来说,补缴与补发工作的时间是10月8日开始,补缴手续至11月15日截止,补发手续至12月31日截止。

补缴方式

职工由单位为其申报办理


社保关系未变化的参保人员,补缴手续应由参保人员缴费所在用人单位、职介、人才机构或街道社保所在规定时限内,为其申报办理。

社保关系已变化的参保人员,基数差额的补缴手续应由参保人员原缴费所在用人单位、职介、人才机构或街道社保所,为其申报办理。其中,个人应缴部分须缴纳至原缴费单位,社会保险关系不需要重新转回原单位。

马上就访

不补缴社保费养老金提高少


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副主任谢小红介绍,退休待遇是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三部分组成的。由于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跟平均工资有关,而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又与个人缴费多少有关,所以对退休者来说,即使你不补缴,你的养老金也会有所提高,但提高额度少。而对于补缴的群体,养老金提高的额度相对会略多一些。

相关单位需要准备足够的资金,个人存档者则要在缴纳社保的银行卡里多存点钱。

算账

单位和个人最低补缴182.82元


举例来说,对于按最低缴费基数缴费的本市城镇人员,每月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共需要补差60.94元。也就是说,如果是城镇职工,单位和个人今年4到6月共需补缴182.82元。

三类人群补缴社保费方案

分类人群范围补缴标准


在职职工

在正常缴费单位参保,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010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高于2009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人员。

1.个人上年月均工资低于养老保险缴费下限1615元的,应按1615元标准为缴费基数乘以缴费费率,计算补差金额;失业保险同养老保险;个人上年月均工资低于工伤保险(城镇职工)缴费下限1615元的、农村劳动力2422元(含社区专职)的,应按1615元、2422元标准补差;个人上年月均工资低于生育保险缴费下限2422元的,应按2422元标准补差;医疗保险同生育保险。

2.个人上年月均工资高于11178元的参保缴费人员,应按12111元标准对各项社会保险补差。

灵活就业者

在职介、人才机构个人委托存档,按照平均工资、平均工资70%、平均工资60%、平均工资40%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失业原按1490元缴费的,应按1615元标准补差;养老、失业原按2236元缴费的,应按2422元标准补差;养老、失业原按3726元缴费的,应按4037元标准补差;

医保由于只有一档缴费标准,所以原按2608元缴费的,应按2826元标准补差。

其他

在街道社保所按照平均工资40%、平均工资70%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享受市级社会保险补助政策人员。

对于养老、失业原按1490元缴费的,应按1615元标准补差;基本医疗原按2608元缴费的,应按2826元标准补差。

关于社保待遇补发

补发涉及养老工伤生育三险


1-7月,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凡因缴费,涉及办理差额补缴的,由其退休前原用人单位、职介、人才机构或街道社保所申报办理补缴手续,重新核准退休待遇后补发待遇差额部分;前7个月正常办理退休手续,不存在办理差额补缴情况的人员,由社保经(代)办机构按去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调整待遇,补发养老保险待遇差额部分;1-7月使用2008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核准的工伤待遇,统一按去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重新核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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