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川市最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五里湖畔的家中,40岁的残疾人王瑞艳满心欢喜地打理着家务。虽然她分到的廉租房只有48平方米,但是房子设计科学,也装修好了,一家三口住在里面很舒适。“以前我们租的是城中村的小平房,一个月要200元,冬天冷得像寒窑。现在,这套房子我们只需要交30元租金,冬天的暖气费也全免。住得真是舒坦多了。”王瑞艳说。
到目前为止,宁夏已建设4.8万套廉租房、6.2万套经适房、1000多套限价商品房、2400多套公共租赁房,4.7万户像王瑞艳这样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得到了保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德军说,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把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调整结构、稳定房价的重要举措,连续3年列入自治区实施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之一。2010年,宁夏创新工作机制,率先在全国把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任务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列入自治区对市县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努力使更多的城市中低收入群众实现住有所居。
据了解,宁夏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资金、建设进度、责任考核机制等方面一直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尤其是在资金筹集、配套建设上独树一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孙文硕说,建设保障性住房最重要的就是筹集资金,构建保障房源稳定增长机制。为此,自治区政府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仍然按照1:1的比例对廉租房建设资金给予配套,使国家和自治区两级廉租房建设补助资金每平方米达到1000元,对山区财政困难的8个县自治区实行完全兜底。另外,各市县也把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两年来共筹集配套资金11亿多元。
据了解,宁夏在全国第一个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明确了廉租房配建制度,从2009年6月,宁夏开始在全区强制推行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廉租住房制度,规定在新建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不小于总建筑面积5%和在经济适用住宅小区中配建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的廉租房,为实现城市不同收入群体混合居住,建设和谐社区创造了良好的居住环境。
首府银川市是住房保障的重点区域,也是最先推广廉租房配建制度的城市。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局长张国彦说,住房贵、买不起房、住不上房造成了房改后广大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以得到有效的改善,建立相对稳定的机制,促使保障性房源稳定增长才是解决之道。按照目前的配建速度,银川市到2012年就可以获得7200套廉租房源。随着廉租房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银川市将对19000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其中15000户进行实物配租保障,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应保尽保。
为了督促各市县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宁夏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拉网式综合检查。刘德军说,对工作开展不力和存在问题的市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住房保障工作督办函》加以督促,对个别住房保障项目进展缓慢的市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通过把保障性住房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严格控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近3年来,宁夏保障性住房的保有量迅速扩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实际开始降低门槛,把更多住房困难的中等收入家庭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中来。目前,廉租房保障对象收入条件已由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40%以下调整为50%以下,经适房保障对象收入条件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调整为平均线以下,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人均住房13平方米调整为15平方米以下,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因此得到了实惠。
目前,宁夏初步构成了以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为重点,限价商品房、劳务移民新村和新市民公寓为补充的“3+2”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住房保障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记者 马俊、于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