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

休假季 旅游纠纷最多

2015-07-03 10:26:58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SystemMaster

旅游合同纠纷每年以30%的数量增长。7月2日上午,北京西城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门通报旅游纠纷审判情况。在旅游旺季,给正在筹划自己假期的旅行者们提个醒。

法官介绍说,目前,很多旅行社在行程安排上设计了较高风险的旅游项目吸引客户,如骑马、漂流、潜水、蹦极等。然而这些旅游项目很多并没有做好安全保障,甚至没有安全提示。

游客连先生与妻子姜女士报团到泰国普吉岛旅游,姜女士在珊瑚岛深潜时,右脚被海鱼咬伤就医,后面的旅游项目夫妇俩也没能参加。回国后,连先生以旅行社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要求退还全部团费。

法院认为,旅行社没有证据证明其在海岛深潜项目中提示过游客可能受到有毒动物的攻击,因此旅行社未能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姜女士作为成年人,也应考虑到深潜等项目具有一定风险,也须承担一定责任。法院判决旅行社负主要责任,在扣除了二人旅游实际消费及保险费用后,退还其余团费。

在另一起案件中,游客孙先生到西藏旅游,按行程安排到布达拉宫广场看夜景时,身体不适开始呕吐,当晚孙先生在布达拉宫广场猝死。孙先生的妻子认为,旅行社行程单中明确承诺到藏当天为游客免费体检,帮助适应高原气候。但旅行社并未安排孙先生体检,故索赔死亡赔偿金等。

法院认为,旅行社组织游客到高海拔地区旅游,负有比一般旅游活动更高的注意义务。旅行社未按承诺为孙先生等人体检,埋下安全隐患。在孙先生出现身体异样的时候,导游及领队人员又不在场,未能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因此未尽到必要的提示义务、救助义务,判决支持了孙先生家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统计数据,从2010年至今,西城法院共受理旅游合同纠纷111件,平均每年以30%的数量递增。受法定节假日及学生寒暑假的影响,每年第三季度收案量最大,占全年受理该类纠纷的70%。

法官提示消费者,报团旅游时一定要查看旅行社的经营资质;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旅程详细安排和出行提示,注意旅行社玩的文字游戏。比如“入住五星级宾馆”还是“入住五星质量的宾馆”。看清楚合同中哪些是自费项目,是否需要额外支付小费等,看清押金退还条件。(孙莹 J001)

编辑:微知 责任编辑:颜劲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