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网讯:“现在村民有了自己的‘纪委’,村里大事小事的讨论,都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村民在场监督,村务决策完全透明。”海南省屯昌县坡心镇高坡村党支部书记陈有金笑着说,自从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里的矛盾少了、工作顺了,村干部的名声也好了。
据了解,通过村民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屯昌县119个村(居)委会已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出357名村务监督委员,率先在全省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
近年来,由于部分地区村务管理缺乏透明,民主监督难到位,一些村干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群众难以信服。针对这一问题,屯昌县从去年下半年起,在海南省纪委的协调指导下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据介绍,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可以列席村“两委”会议,主要职责是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村干部权力行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反映并报告工作,搭建起干群对话的平台和桥梁。
在屯昌县屯城镇良史村,年过六旬的老党员王德兴告诉记者,他选的3个人都是有文化、讲原则的党员,希望他们能替村民把村里的事监督好,特别是在“三资”管理、低保评定、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方面发挥好监督作用。
屯昌县纪委负责人称,这种由群众公推直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更加贴近群众,更能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更能代表广大村民的意愿,进一步推动监督工作的民主化、公开化和透明化。
海南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屯昌县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完善了县、镇、村三级纪检监督网络,对进一步推进基层政治民主,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有效解决了一些干部身上存在的“决策一言堂、用权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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