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医疗救助“渝北模式”获民政部、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专家评审组授予“特别贡献奖”,并获全国推广;
2011年,中组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将渝北区医疗救助模式作为创新典型案例,编入全国干部培训教材《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
渝北医疗救助新模式,为何获得如此高规格的殊荣?“这是渝北在健全医疗救助体系、形成救助合力、提高救助实效上不断探索创新,建立并实施‘五位一体’医疗救助制度的结果。”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一语道出了秘诀。
“五位一体”医疗救助体系铸就“渝北模式”
“是民政部门每年按10元钱的个人缴费标准给我们进行了全额资助。”近日,大湾镇高兴村低保户赵明华说,他没有缴一分钱就领到了一张属于自己的医保卡,顺利地参加了农村医保。
在渝北,像赵明华一样享受到这样的惠民政策的有近10万人。据了解,区民政部门每年按城乡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给城乡困难群体给予全额资助,保证其能顺利参加城乡医保。
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医保,这只是渝北区“五位一体”医疗救助体系中的一个方面。此外,还包括“开展日常门诊救助”、“实行大病医疗救助”、“实施临时医疗救助”、“组织慈善医疗援助”,如此全方位地构成了“五位一体”医疗救助体系“渝北模式”。
在日常门诊救助中,对困难农民及8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年发给300元的日常医疗救助金,提高其家庭医保账户总金额,解决其日常门诊费用。对需要住院的困难群众实行大病医疗救助,住院费在1000元以内的,按医保规定报销后,患者自付部分由民政部门给予全额救助;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医保报销后,由民政部门对患者自付部分给予60%的救助。
“五位一体”医疗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众构筑了一张健康网。过去,困难群众因无力垫付大额费用无法就医的问题迎刃而解;昔日,在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以外的,因病致贫的其他困难群众,有病得不到及时治疗的情况也完全消除;慈善医疗救助,让困难群众就医和生活得到了更有力的保障。
城乡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医疗实现“无缝”衔接
刘国碧是木耳镇新山村村民,属于低保人员,年收入不到1万元。近日,她因右踝严重骨折,在木耳中心卫生院住院花去医药费1万多元。但她通过医保报销了6535元、民政部门医疗救助2714元,共报销9249元,报销比例达到84%。
刘国碧是渝北区“五位一体”医疗救助体系众多受益者的缩影。渝北区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真正沐浴到惠民政策的阳光雨露,在医疗救助体系中特别深化了运行模式,形成救助合力。从制度层面、管理层面和监督层面加大整合力度,实现了城乡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医疗的有机衔接。
为了让农村医保和民政医疗救助实现“无缝”衔接,渝北区着力打造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信息共享平台。目前,已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了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管理系统,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自动生成新农合报销金额、民政救助金额和救助对象自付金额三个部分,实现同步结算、同步兑现,保证了参合农民治疗费用在就医时就能“即用即补”,使群众不用为看病筹钱犯愁。
据区民政局统计,仅2011年1—10月,渝北区就对14.2万人次给予医疗救助,其中住院医疗救助4132人次,总医疗费用1441.05万元,通过医疗保险和民政救助支付1174.95万元,困难群众仅花费了266.1万元,人均自付比例仅为18.4%。
创新救助方式增强救助实效
“在建立‘五位一体’医疗救助制度后,渝北区还先后多次调整完善政策,使救助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渝北区不断创新救助方式、提高了救助实效。
创新救助方式的“新”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扩大救助群体;二是提高救助标准;三是取消住院门槛;四是简化救助程序;五是拓展救助手段。
家住玉峰山镇的王平在生病前不属于城乡低保户,也不是农村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按照过去的救助政策,他生病后不属于救助的“三类群众”之列,但在“扩大救助群体”政策出台后,他有幸列入了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体之列,享受到了救助的阳光雨露。
王平不但得到了提高了标准的救助资金,还得到了“简化程序”的便捷,在创新救助方式的实惠下,他的病得到了有效治疗,并且很快摆脱了困境。
救助方式的创新,让困难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资助。据区民政局统计,2007年至今,渝北区共救助困难群众58.2万人次,救助金额达6039万余元。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李伟 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