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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用网银暂不能买储蓄国债

2012-09-10 11:19:37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董长青

财政部:用网银暂不能买储蓄国债

本报讯(记者 董长青)近日部分电视和网络媒体发布有关储蓄国(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的报道,称2012910起可通过网银购买2012年第十一期和第十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财政部近日公告表示,这些报道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符。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避免投资者按照不实报道进行错误操作造成损失,财政部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制度规定在公告中再次予以明确。财政部表示,根据规定,2012年第十一期和第十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售渠道为382012年至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不能通过网银购买。

根据《关于开展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关于确定2012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承销团成员名单的通知》规定,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开始时间为2012111日;2012年试点承销团成员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这意味着,在2012111日以前,储蓄国债(电子式)只能通过银行网点购买。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李伟 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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