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全县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城乡建设合理有序进行的重要手段,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前提条件,是土地管理的“龙头”和依法行政的基本依据。璧山县从2005年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至2012年3月,完成了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日前璧山县13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地〔2012〕583号文批准。
新一轮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璧山县2020年主要控制指标:耕地39780公顷,基本农田34600公顷,建设用地144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1182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362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313.7公顷。与上一轮《规划》相比,增加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指标公顷1163.64公顷,减少耕地保有量503.67公顷,削减基本农田保有量2094.5公顷,增加交通水利用地704.88公顷。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和优化,有利于规划进行合理有效布局,有利于我县重点、民生项目的落地,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协调各地区、各行业的用地需求;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同时,促进土地的集约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编辑:王琴 责任编辑:李伟 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