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当前公安机关一项十分重要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按照《中共鹤庆县委办公室、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鹤庆县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鹤办发【2012】34号)文件和《鹤庆县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县乡(镇)政府2012年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要求,鹤庆县公安局积极推进“农转城”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积极开展“农转城”宣传活动。城乡统筹改革政策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推进全县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户籍迁移工作有序、规范开展,使全县各族人民群众更加深入了解“农转城”的重要意义,使“农转城”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鹤庆县公安局将每季度首月1日确定为“农转城”宣传日。4月1日上午,鹤庆县公安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和“四群”教育工作,组织县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县城街心花园开展“农转城”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以“云南省城乡统筹改革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为主题,紧紧抓住“有合法的固定住所”、“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两个关键环节,向过往群众大力宣传“农转城”的主要对象、转户条件、优惠政策、利益保障、办理程序等重点内容,使广大群众知晓“农转城”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并解答咨询105人次,“农转城”宣传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为鹤庆县公安机关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开了一个好头。
二、稳步推进“农转城”工作。本着“以人为本、自愿有偿,突出重点、有序流动,综合配套、统筹推进,立足实际、积极稳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的原则,结合全县居民实际,鹤庆县决定优先为财政转移支付供养的重点人群办理“农转城”手续。作为“农转城”的具体业务单位,鹤庆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农转城”工作,严格按照县委政府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各派出所接到工作任务后,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硬化工作措施,在辖区各村委会的大力宣传和密切配合下,全局各派出所民警放弃休息,加班加点。经过努力,截至到4月30日,共办理了“农转城”户口405人,“农转城”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编辑:王琴 责任编辑:李伟 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