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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德环:综治专干要履行四项职责提升五大能力

2014-12-24 11:14:24  来源:本网  作者:雷德环

(作者系中共重庆市奉节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13年底全市村(社区)综治专干基本配备到位并进入“两委”班子,充实了基层综治工作力量,解决了“有人办事”的问题。综治专干处于社会治理第一线,必须履行四项基本职责,提升五大工作能力,才能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坚强防线”。
一、明确角色定位,履行四项基本职责
综治专干认真履职是促进综治工作在基层全面落实的关键。综治专干要在村(社区)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依托综治工作站,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熟练掌握综治各项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和基本流程,灵活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创新工作,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安全稳定。
(一)当好“治安员”,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治安状况好坏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指数,综治专干要随时关注和把握社会治安稳定形势,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着力解决治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一是发展壮大一支队伍。要积聚辖区治安积极分子、楼栋长、小组长等社会力量,牵头组建村(社区)专职巡逻队,落实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等。并大力强化物防、技防、人防措施,构筑坚实的村(社区)治安防控网络,真正做到“社会治安社会管、综合治理综合治”。二是建立落实两项制度。积极协调公安、安监、调解和辖区重点单位,建立落实社会治安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社会治安问题定期排查整治制度,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整治和治安防范工作,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三是统筹推进平安创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有组织有规划有目标有标准地指导推动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楼栋、平安路段、平安边界、平安家庭等“平安细胞”创建活动,将平安建设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二)当好“调解员”,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综治专干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目标就是要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一是健全组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依照法定程序建立村(社区)调委会,组建一支为人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工作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人民调解队伍。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机制,坚持经常走家串户深入群众了解情况,排查掌握各种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建立台账,及时调处各类民间纠纷,避免矛盾激化,防止“民转刑”。要当好“减压阀”,对情况特殊、行为激烈的重大矛盾纠纷,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爆”。二是畅通渠道,建立信访接待和信访代理制度。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信访接待室,落实每周信访接待日,村(社区)干部轮流坐班接待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依理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凡属于本级办理的事项,按规定受理、及时办理;凡不属于本级办理的事项,耐心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告知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落实信访代理制度,承担信访代理员责任,对诉求类似的信访、集体信访、无能力信访的群众诉求,帮助信访人到有权办理信访事项的单位咨询政策、反映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避免和减少群众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行为。
(三)当好“安监员”,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监管
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形成“管理规范、隐患自除、自我负责”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履行安全隐患排查职责。建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坚持“定期排查、不留死角、措施有力、隐患复查”的原则,围绕辖区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造成经济损失,生态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潜在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详细记录位置、危险类型、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制作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建立安全生产跟踪巡查机制,对安全隐患整改率进行督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依法取缔违法行为。二是履行安全教育引导职责。加强村(社区)志愿者消防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知识进村社、进家庭,增强群众安全意识,争创“安全村(社区)”。落实村级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实行定点设卡检查和开展道路巡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及时劝导、制止违反交规行为,实现降事故、保秩序、保畅通和政府、群众、服务对象满意的“一降两保三满意”目标。
(四)当好“组织员”,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
综治专干的工作对象是普通群众,要充分发挥好群众和群众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基础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一是加强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社会规范建设。采取村民“自己定内容、自己定制度、自己定措施”的方法,制定符合实际的村规民约,形成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良好机制。结合文明和谐社区建设,加大社区公约的宣传力度,强化文明平安意识,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二是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组织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发展壮大社区工作者、义工等志愿者队伍,加强对实有人口的清查和动态管理,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加强对吸毒人员、邪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严格管控。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结合本地民风民俗,抓住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有效可行的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业生产、市场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传授社会治安防范、安全生产、权益维护等基本方法,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增强群众学法、用法、护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五大履职能力
综治专干要认真学习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组织对全市乡镇(街道)综治办主任及村(社区)综治专干实施轮训的意见》,结合实际工作,重点提升五个方面的岗位履职能力和基本技能。
(一)提升自我学习能力
基层综治工作人员从兼职到专职,大多数对综治工作知之甚少,要真正成为“行家里手”,必须把学习作为履职的“第一要务”,作为成长、成熟、成功的阶梯。一要善于学习。强化学习意识,端正学习态度,积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优化自身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二要善于调研。调查研究是综治专干的一项基本功。要走家串户了解辖区经济社会综合情况、重点人员情况、重点复杂部位情况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同群众一起交谈和探讨问题,体察民情,总结群众经验,把握辖区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脉搏,能驾驭本地区社会稳定形势。三要善于分析。学习中要善于思考,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透过不稳定表象剖析深层次原因、抓住本质,透过不稳定苗头把握社会稳定形势、认清发展规律,从基层实践中总结经验,从分析问题中研究思路,从综治工作基本规律中把握重点。
(二)提升统筹协调能力
综治专干要牢固树立“统筹协调”的理念,充分发挥“综合”优势,形成基层综治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一要积极争取支持。吃透上级政策,多渠道、全方位了解和熟悉上级扶持的重点工作领域,为争取政策倾斜和落地提供便利条件。积极争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基层综治工作的重视,当好参谋助手,争取采纳和支持合理意见和建议,定期研究解决制约综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二要强化组织协调。指导村(社区)综治、信访、警务、调解、治保、安监、民兵等综治工作力量明确职责任务,使其按照量化目标和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加强辖区内各综治力量间的团结协作,加强相邻村(社区)综治工作的区域合作,促进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三要加强统筹配合。统筹辖区综治工作优势资源,对需要多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两实”清理管理,社会治安问题、矛盾纠纷、安全隐患“三个排查”,联合执法,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避免推诿扯皮,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整体合力。
(三)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综治专干必须坚持做到“走家串户”制度化,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挂在心上,最大程度让群众感受到综治工作的实际成效。一是提升相互沟通的能力。加强相互沟通,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桥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在感情上与群众融为一体。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说话,讲群众语言,讲来自群众中间的话,真正取得话语权。二是提升改善民生的能力。要认真履行保境安民、保驾护航的职责,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做好各项综治工作,不断满足群众对社会平安、对公平正义、对保障人权、对公共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使群众享受更安宁的社会秩序、更充分的司法公平、更优质的法治服务。三是提升利益协调的能力。要加强法制建设、道德建设,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获取利益。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使群众表达利益诉求逐步走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督促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措施,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通过谈判、对话、协商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将利益冲突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四)提升实干创新能力
综治专干要深刻把握形势和任务,不断锤炼自身素质,锻炼勇气和魄力,在实干中求创新,以特色促发展。一要增强实干意识。牢固树立“不抓落实是失职,抓不好落实是不称职”的思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讲实话、下实劲、出实招、办实事。对上级部署和已定的事情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要迎难化解不留后遗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一步一个脚印解决到位,提升满意度。二要增强创新意识。面对社会综治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发扬首创精神,推动综治工作创新发展。坚持在积极借鉴中创新,认真学习各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践形成特色和亮点。坚持在提高标准中创新,善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总结和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实现推陈出新;坚持在与时俱进中创新,努力适应形势的变化与要求,不断探索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
(五)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综治专干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行者,要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培养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确保综治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正确行驶。一是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把维护一方平安稳定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把综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切实履行综治工作督促、检查、指导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单位综治工作责任制,以综治工作“一票否决权制”为抓手,加强督查考核及结果运用,推动综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增强自律意识。做到不贪不占、廉洁奉公。把综治工作经费用在公益事业上,多谋发展之计,多想为民之事,真正成为致富的带头人和恪尽职守的当家人。三是增强法制意识。自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律素养,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治村和按章理事,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发生,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行为发生。要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加强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决策失误、行政违法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和依法查处力度。


编辑:胡燕磊 责任编辑: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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