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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秀池: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是关键

2014-11-07 16:04:43  来源:本网  作者:赵秀池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管理学院)

城镇化是拉动内需、改善民生、实现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缩小城乡差别,使农民尽快过上好日子的有效途径。新型城镇化的一个最重要载体就是土地。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镇范围不断扩大,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周边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后,农民身份发生变化,村庄变成居民区,形成了城中村。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虽然在房产或资金方面得到了较为丰厚的补偿,但其投资和自我发展的意识不强,加之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致使部分村民成为“种地无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农民。

只有切实做好城中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才能更好地推进新型城镇化,也才能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

第一,将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在实处。土地是农民的命脉,农民失去了土地,就会被动地变为居民,其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改变,城市生活费用也随之增加。如果没有合适的就业机会,则农民的生存就无法保证。所以,必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应综合考虑城市收益、农民的未来保障,合理确定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在拆迁补偿中,不仅要考虑农民土地的过去收益,也应考虑它变成城市用地后的未来收益。应该让农民享受到土地转换用途带来的增值收益。失地农民的补偿不仅包括土地出让补偿金,也应包括其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就业的安排等。为此,要出台相应的制度,将城中村的失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范畴,并适当降低其保险费率;同时,城中村的失地农民也应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城镇低保制度,对于住房困难、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租赁补贴和城镇低保生活补助等。

第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能力。失地农民变成城市居民之后,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就业。农民到市民的转变,首先是一种职业的转变、工种的转变,从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原来的农业技术不再适用,农民必须掌握工业、商业等的其他技能才能生存下去。而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人才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谁都回避不了。因此,必须加强培训,提高失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建议政府大力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尤其要加大对城中村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通过培训,使农民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技能,让他们有一技之长,完成农民向产业工人的顺利过渡。

第三,建立文体活动中心,为失地农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农民变为居民,更是一种生活方式的转变,虽说城市生活美好,但农民需要有一个适应过程。一些失地农民由于不再下地种田,又不习惯锻炼身体,反而身体不如以前了。为此,建议当地政府为城中村失地农民建立文体活动中心,在活动中心设立图书角、体育运动场、文化活动长廊、招工信息发布园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一些体育比赛和文化活动,请一些专家来指导并讲解一些理财、保健、法律等知识,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以及各种政策咨询等,使城中村失地农民真正融入城市,变成城市的主人,享受美好的城市生活。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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