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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生: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成现代农业的主力军

2014-01-06 15:08:36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王云生

省委、省政府颁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为我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将其打造成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指明了方向。

20077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正逐步发展成为我省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力军,主要表现在:合作领域不断拓展,生产经营和服务范围由传统的果、蔬、菌、茶、畜牧等产业,拓展到农机、植保、土肥服务和农业休闲观光等新领域;合作功能逐步增强,普遍开展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生产技术指导、商标品牌注册、质量安全标准和农产品销售等服务;运行机制逐渐完善,目前,我省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了章程、制度,成立了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组织机构;带动能力明显提高,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致富的示范作用逐步凸显,户社合作联系更加紧密,逐渐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合作模式。目前,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正从横向合作向纵向合作深化,从单一功能向多种功能拓展,从传统合作向新型合作演变,从农户间合作向社际协作迈进。但是,从整体上看,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存在一些带有普遍性又有福建特殊性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内部管理不够健全和规范,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一些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专门人才尤其是带头人少。为此,应进一步做优做强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

苦练内功,重在规范发展。要按照合作社标准要求,开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摸底调查,对名存实亡的合作社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合作社进行整改和规范。对新注册合作社,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做到有质量地增长。要继续实施示范社建设工程,重点规范合作社内部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增加我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数量。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要求,突出合作社章程、内部管理机构、账务管理、合作内容和利益分配机制五个重点,示范社建设应当规范章程、股金登记、民主管理等制度。建立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最大程度地保障和增加成员收入。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统一质量安全标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供应。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建立合作社名录信息管理平台,实行名录动态管理、示范社与涉农项目安排挂钩等制度,以倒逼机制加快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进程。

加强扶持,重在督查落实。一方面,要大胆创新、不断探索,有效解决合作社贷款难、融资难、保险难、用地难等突出问题。有条件的地方要成立合作社发展专项扶持基金,用于合作社和农户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支持农民合作社、农村行业协会组织社员建立担保基金,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全面推进信用乡(镇)、村、户建设,支持金融机构采取“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等金融服务模式,大力拓展合作社和农户联保授信和联保贷款业务,扩大对农户的贷款额度。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试点,扩大林权、茶园经营权、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规模,推广农机具、生产设施、珍贵苗木和产品订单、保单、仓单抵质押贷款,开展“渔船+保单”、“林权+保单”等组合式抵押贷款,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将规模化、设施化生产的特色农产品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对合作社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种植养殖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对发展园艺作物设施生产、食用菌工厂化栽培、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智能温室、农产品初加工、冷链仓储等现代农业项目,符合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条件的,免于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另一方面,要对国家和我省已经出台的合作社扶持政策进行整理汇编,加大宣传和督查落实力度,真正使优惠政策进村入户,推动合作社优质高效发展。

联动发展,重在完善机制。要注重统筹兼顾,建立联动发展机制,推动共同成长。要发展多样化的合作生产经营机制,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和农户之间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农业企业,实行股份合作、按股分红。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鼓励发展合作社联社、行业协会。继续推进“农超”对接工作,发展“订单农业”和农业经纪人队伍,培育新型流通业态。以我省“一区两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为契机,依靠园区良好基础设施和扶持政策,推动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做大做强。要建立以品牌战略为核心的联合发展机制,按照“一村一品、一品一社、一社一牌”的思路,加强商标法律宣传和注册辅导,鼓励合作经营主体共同申报评选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形成“公司+合作社+品牌+市场”的联合经营模式,提高农产品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进一步完善闽台农业交流合作机制,加强闽台农业各类博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载体平台建设,推动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台湾农会、渔会、产销班等开展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台湾较为成熟的农业合作经营经验和制度。

人才支撑,重在教育培训。要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广泛开展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培养造就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合作社带头人队伍。要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试点范围,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需求导向、综合配套”原则,建立完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相互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加快培育大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打下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要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开展农业新型技术合作,激活用好农民身边的“土专家”,大胆引进和使用台湾农业科技人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科技人才支撑。要鼓励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工作,鼓励高等院校和中高职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就业,或组建合作社进行创业。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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