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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辉:维护稳定 普法先行

2013-01-09 11:45:06  来源:本网  作者:陈明辉

作者系中共重庆市委法建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发展是硬道理、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第一责任;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持久的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功不可没。维护发展稳定良好局面,法治是基础和根本,普法是重要途径。胡锦涛总书记曾就扎实做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工作明确指示,“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社会管理各领域和全过程,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依法保护群众权益”。深刻揭示了法制宣传教育在维稳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只有坚持深化普法工作,增强全民的法律素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普遍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将维稳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社会稳定才能进入长期的良性循环,长治久安才能拥有牢固的法治基础。

当前,重庆正处于重要发展时期。坚持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维护和谐稳定的任务依然艰巨,面对的矛盾、困难和挑战也不断增多。笔者认为,在维稳工作新形势下,坚持普法先行尤为重要,这不仅是有效解决重庆当前各种问题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保障和促进重庆科学发展中必须做好的一项带有基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工作。

一、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普法先行,维护稳定。邓小平同志曾在谈到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关系时指出,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改革开放30多年来,重庆与全国一样,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矛盾凸显期。而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不是仅靠发展经济就能解决。只有坚持普法先行,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民生建设中的导向、规范和保障作用,才能为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广泛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具有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社会效果好等优点,是经过实践检验,服务经济民生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如在“五五”普法期间,我市就围绕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抗震救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北京奥运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城乡统筹、两江新区建设等等工作,组织开展了系列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立足当前维稳工作的新形势,我市正在全市集中开展“讲法治、讲秩序,争做尊纪守法好市民”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从三个方面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一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基本法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定干部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群众解疑答惑、排忧解难,用法治手段引导和促进问题正确解决。三是围绕已凸显的不稳定因素,直接对诉求人加大诉讼、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中介、进监所活动,是我市“五五”普法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的重要经验。立足巩固和深化“法律八进”活动成效,我市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着重从三个方面推进该项工作。一是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完善“法律八进”推进制度,建立健全“法律八进”工作考评体系,打造每一“进”的活动示范点,发挥示范点在基层维稳中的典型引领作用。二是创新方法载体,组织普法讲师团或法制宣传队深入基层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立足基层维稳的实际需要,全面开展基层巡回法制大宣讲活动,夯实基层维稳的群众法律基础。三是扩大覆盖范围,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覆盖基层社会的方方面面。

(三)积极构建普法维稳长效机制。推动普法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信访等工作进一步紧密结合,构建长效的维稳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既是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也是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在“六五”普法期间,我市将进一步推动该方面的探索实践。一是全面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建设,并定期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村(居),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的目标,巩固基层普法维稳的前沿阵地。二是开展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对子”活动,推荐优秀律师、公证员担任人民调解员,适时推进“调证合一”机制建设,发挥律师、公证员的专业优势,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和普法工作者参与群体性、敏感性事件处理机制,强化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和普法工作者信访维稳服务工作的培训指导,提高普法维稳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着眼于提高重点对象法律素质,坚持普法先行,维护稳定。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对社会稳定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六五”普法规划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作为普法重点对象,不但抓住了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群体,也是抓住了普法维稳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少数干部法治观念不强,不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影响基层干群关系和谐的重要因素。只有坚持普法先行,以重点对象带动全体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才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好局面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一)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教育这个“龙头”。普通群众法制意识的强弱,其影响范围是局部的,有限的;而党员干部法制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一方和谐稳定。一直以来,我市都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在“五五”普法期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现已举行了14次,全市共有包括1570市管领导干部在内的23706新提任领导干部参考,对于领导干部提高法律素质和增强依法办事观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结合我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教育的现状,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还将重点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坚持和完善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制定出台党校、行政学院(校)法制教育大纲和公务员法律培训教育大纲。二是健全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监督考核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的重点内容、作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加大法制教育培训力度,全面落实执证上岗。

(二)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这个“源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也是树立法制意识的关键时刻。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源头”工程。根据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需要,我市应进一步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全面实现了中小学课堂法制教育计划、师资、课时、教材、经费“五落实”。二是提高教师和法制副校长的法律素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师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对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轮训。三是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载体,坚持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学法活动。四是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帮扶促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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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这个“重头”。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守法意识,对于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是维护社会稳定不容忽视的工作。近年来,我市致力打造“政府部门主导、行业协会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企业普法模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不断完善,2011年年均受教育人数已突破百万大关。立足当前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全市应从三方面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一是探索建立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这一新领域的普法模式,对“两新”组织管理人员开展有效的法制教育。二是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扩大企业普法的覆盖面。三是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办事、依法经营情况考核机制,努力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

(四)抓好农民法制教育这个“大头”。作为大城市带大农村的直辖市,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农村稳定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只有稳住农村这个“大头”,才能驾驭好当前复杂的维稳局面。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工以及流动人口群体大量进入城市,对社会稳定也有了越来越大的影响。近年来,我市连续5年围绕“农民工日”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加大了农民法律援助特别是农民工异地法律援助力度,积极推进法律下乡和农民工法制培训,年均受教育人数现已达到200万人次,对农村“两委”干部更是实现了全员培训。2011年,司法行政系统更在全市开展了“五主动”给力农民工朋友维权活动,解决了一大批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大量不和谐因素消灭在了萌芽状态。立足维稳的新形势,全市应进一步强化农村三类对象的法制教育。一是强化农村基层干部法制培训力度,在坚持对村居两委干部开展岗前法制培训和定期轮训的基础上,将协勤协管人员、大学生村官纳入培训范围。二是强化村民、居民法制教育力度,加强对依法参与民主自治管理和表达利益诉求的教育引导。三是强化农民工及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力度,深化开展“百万农民工法制培训”活动,探索建立农民工以及流动人口输出地和输入地相衔接的法制宣传教育模式。

三、着眼于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坚持普法先行,维护稳定。基层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一线,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近年来,一些影响恶劣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很多都是因为基层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不高,依法管理、依法治理能力不强,不善于用法治手段协调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关系导致的。只有坚持普法先行,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才能进一步增强基层维护稳定大局的能力。

(一)大力深化“法治区县”创建活动。“法治区县”创建活动是根据全国普法办要求开展的,旨在促进地方法治建设、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与维护地方和谐稳定大局息息相关。在“六五”普法期间,我市将进一步扩大“法治区县”创建面,把“法治区县”创建活动与加强社会综合管理、推动地方经济建设、促进地方文化繁荣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创建制度,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努力提高创建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群众安居乐业。

(二)大力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专项依法治理活动是社会各行业、各领域通过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的创造性活动,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地方、行业和基层管理上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在“六五”普法期间,我市将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推进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是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的有效途径,一方面集中有限资源,打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精品项目,形成“品牌”效应;另一方面通过以点带面,带动周边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形成“辐射”效应。在“六五”普法期间,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成果,我市现已全面开展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建设活动,正在全市重点打造出100个“民主法治示范乡镇街道”,10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0个“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100个“诚信守法示范企业”,100个“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以巩固基层促进长治久安。

四、着眼于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普法先行,维护稳定。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离不开强大文化的支撑。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能够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社会稳定的价值观、道德意识和人文环境。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既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当前的维稳工作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只有坚持普法先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才能营造出有利于保持社会长期稳定的良好法治氛围。

(一)创作繁荣法治文化产品。法治文化产品是法治文化的物质或精神载体,在满足群众法治文化需求的同时,对维护社会稳定也起着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市组织文艺工作者、民间艺人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推出了《维权路漫漫》、《农村普法三字经》等一大批时代性鲜明、地区特色浓郁的法制文艺作品,年均演出法制文艺节目在500场次以上,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为进一步丰富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我市已将今年定为“法治文化建设年”,采取了系列措施推动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繁荣。一是坚持专业化与群众性相结合,引导和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参与活动、深入群众,在群众中去传播法治文化,去创造更有群众亲和力与感染力的法治文化作品。二是大力增强法治文化活动对群众的吸引力,结合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及时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短、平、快的艺术新作,为法治文化注入鲜活的生命力。三是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发动民间文化骨干,在基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法治文化活动,满足广大群众就近、经常和自愿参加法治文化活动的需要。

(二)全面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基础,更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思想文化阵地。今年,我市已在各区县全面实施“61法治文化工程”,进一步巩固和推进我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一是全市每个区县建成一个法治主题公园。即:依托市内现有的公园增添法治元素和宣教设施,让市民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二是全市每个区县开设一个普法网站,让市民能方便地接受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三是全市每个区县依托广播电视开设一个法治专栏节目,通过电波、银屏将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四是全市每个区县打造一批楼宇法治文化建设样板,使居民足不出户就可以学到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五是全市每个区县建立一个手机法治短信平台,依托手机报、政务易等系统,让市民随时随地获取快捷的法律资讯;六是全市每个区县组建一支法制文艺宣传队,组织民间文艺骨干,为市民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大餐”。

(三)充分发挥大众媒体传播作用。广播、电视、网站、报刊杂志等大众媒体是法治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对社会舆论导向更具有强大的引领作用。我市一直高度重视大众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先后创建重庆电视台《拍案警世》、《大律师在线》、重庆广播电台《身边说法》、和华龙网《法制》频道等普法品牌栏目。今年,我市将组织举办“法治好新闻”和“优秀法治文艺作品(节目)”评选活动,调动大众传媒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开展全市范围的群众推荐评选,引导群众关注和参与法治文化活动,扩大法治文化的影响力。通过评选出上层次、上水平的法治新闻和文艺、节目精品,进一步加强新闻舆论导向和文化创作引导,提升我市法治新闻报道和法治文化产品的质量和品质。通过对获奖法治新闻和文艺、节目创作者的表彰,激发新闻媒体、文化团体和全社会法治文化创作活力,推动我市法治文化的发展繁荣。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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