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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祖相:加速农村土地流转 促进适度规模经营

2013-01-07 14:51:34  来源:本网  作者:夏祖相

作者系重庆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重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并存,境内山高谷深,沟壑纵横,山地、丘陵面积占比达98%,农业生产非常分散。为加快城乡统筹步伐,近年来,我市在全面完成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并着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推进了农村土地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了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目前我市土地流转比例居全国第十、西部第二。

一、重庆土地流转加速推进

截至2009年底,95.8%的土地承包户都参与了流转,流转总面积634万亩,较上年增长27.3%,占农村承包耕地总面积的31.9%;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451万亩,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集中度达23%,预计2010年规模经营集中度可达到26%。分析近两年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进程加快。1997年二轮土地承包时,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仅32万亩。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土地经营成本大幅降低,带动全市农村土地流转从2005年的138万亩,迅速提高到2009年的634万亩,年均增长50%以上。土地流转正由零星分散向成片规模流转转变。

(二)对象多元。除农户之间流转外,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流转的逐步增加,规模经营呈现较强发展趋势。截止2009年底,全市承包耕地流转入农户(包括大户)的为344万亩,流转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为75万亩,流转入企业的为119万亩,流转入其他经营主体的为95.7万亩。

(三)区域分布明显。从“一圈两冀”来看,“一圈”流转328.6万亩,占区域承包耕地面积的33.7%;“渝东北翼”流转219.7万亩,占承包耕地的31.8%;“渝东南翼”流转85.6万亩,占承包耕地的26.6%。“一圈”的占比高于“渝东南翼”7个百分点。

二、主要做法

针对重庆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过程中,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的实际,我市采取多项措施,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一)加快劳动力转移,为土地流转提供前提条件

加强农民工培训。重庆制定了三峡移民、城镇低保户家庭子女、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等“五类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给予“学费全免、生活费包干补助”的资助政策,并将农村学生全面纳入资助范围。推行“校企合作、订单培训”模式,实现从“家门”到“校门”,从“校门”到“厂门”的无缝对接。依托基层构建区县信息网络系统、乡镇社会保障工作平台;依托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开展劳务信息搜集、在外农民工就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等工作。2009年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6.7万人,累计转移814.7万人。

(二)制定政策法规,规范土地流转

2007年出台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农业主管部门制定了全市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五种格式合同和四种格式文书,有力推进了全市土地的规范化流转

(三)培育经营主体,带动土地流转

培育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村土地流转的直接动力。为此,我们拓宽了经营主体的范围,允许社会资本和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承接、承租土地,单独兴办或与农民联办农业企业。同时,优化政策扶持方式,变财政现金投入为贷款贴息,将财政支持资金放大了10倍以上,极大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发展,有效增加了对土地需求。

(四)建立服务机构,促进土地流转

为了解决农村土地流转信息不畅、服务不到位等影响土地流转的问题,我市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截止目前,全市已有30个区县、827个乡镇建立了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6021个村建立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渝北区、永川区、南川区等地还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18个区县建立了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委员会。

(五)完善社会保障,解除农民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09年参合率达到90%以上。2007年重庆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目前已经实现了全覆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顺利推进,2011年重庆将较全国提前1年实现全覆盖。出台《重庆市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护和服务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工资保障金制度,优化农民工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农民流转土地后顾之忧。

(六)推进土地确权颁证,夯实流转基础

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提高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重庆2010年成为我国第一个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省级行政区。主要工作是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和记录在册。目前通过全面核查,逐户确权颁证,已经完成了九龙坡等四个区县的试点,已在全市推进,预计年底可全面完成。随着该项目工作的完成,必将对深化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土地产生积极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思考

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还处在初步探索之中,存在土地流转体系不健全、流转机制不完善、流转基础不牢固等薄弱环节,与沿海经济发达的省市比差距明显,还需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定纷止争,大力确保农村土地顺利流转

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加快建立健全区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和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及时研究解决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好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仲裁员的物色、推荐、聘任和培训工作,加强仲裁条件建设,提高仲裁效率,增强仲裁权威。通过调解、仲裁、信访、司法等渠道,正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促进农村土地顺利流转。

(二)构筑三大平台,有效对接土地供需双方

按照“机构健全、设施配套、功能齐全、制度完善、服务到位、流转顺畅”的要求,用2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建立比较完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一是组织平台。依托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形成下联村流转服务站、上联区县流转市场的服务体系。二是信息平台。在市和区县两级逐步建立以交易所或交易中心为载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市场,形成村有信息员、乡镇有中心、区县有网络的流转信息体系。三是服务平台。开展居间服务、价格评估等,完善交易规则,形成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体,市场化、专业化服务组织为补充的中介服务体系。

(三)扶优扶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聚焦“三农”

大力扶持发展农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继续把农资综合直补的15%用于扶持种粮大户;增加农业担保公司资本金, 35年内将担保融资能力扩大至200亿元,重点支持主导产业的规模经营。到2012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000个,示范龙头企业200家,示范种养大户1万户。大力引导城市资本下乡,引进大企业到农村流转土地,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资源开发。开展村企共建试点,创新体制机制,组织本地有实力的企业与12个村结队共建。

(四)探索创新,加快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体制机制

当前,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按照建设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试点项目,进一步探索“以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领域、经营模式、治理结构、运行机制、扶持政策等问题。二是探索户籍制度改革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置。按照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合理利用资源、发挥市场作用等原则,引导和鼓励承包农户,特别是城镇规划区和“两江新区”农民退出承包地。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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