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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荣:奉节县村镇建设管理模式的创新与成效

2012-10-23 10:46:05  来源:本网  作者:李光荣

作者系奉节县人民政府县长

村镇作为加快新型城镇化的支撑点、县域经济的增长极和城乡统筹发展极化效应与扩散效应的复合体,其建设和发展在城乡统筹发展中显得尤其重要。近年来,奉节县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主线,以“三线一片”为示范,以创新模式为核心,分类推进农房建设改造,加快实施中心镇“561”工程,着力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村镇面貌大为改观。

村镇建设:“创新建设模式、促进城乡统筹”

201010月以来,奉节县按照“村镇面貌大改观、特色风貌大彰显、人居环境大改善”的目标任务,集中建设3个市级中心镇、7个县级重点小城镇、55个农民新村、5500户巴渝新居和800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全力推动农民安居、康居和宜居目标的实现。

(一)突出重点,着力建设中心镇。一是全力推进以“兴隆镇”为重点的旅游新城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3.1亿元,实施道路改造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启动实施重点项目16个,建成4公里城市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场镇风貌改造和灯饰工程,形成了连线、成片、美观的整体效果,被评为重庆市村镇建设“十佳特色风貌(商业)街区”。二是强力打造以“吐祥镇”为试点的现代化小城镇建设。按照“自求平衡,略有盈余”的原则,全面建设“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经济繁荣、特色鲜明、镇风文明、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小城镇。目前,累计完成投资6000余万元,已启动实施水杉园花园小区、老街改造、滨河景观工程、绕城公路、雨污管网等12个重点项目。同时,为确保试点镇健康发展,我们重点推进“三大转变”,即:推进“零星分散建房向现代化小区式开发建设的转变”,“土地私下交易向集中统一征用储备的转变”,“以土地换功能模式向以政府搭建投融资平台并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转变”。三是加快推进以“竹园镇”为示范的历史文化名镇建设。按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要求,研究和制定“保护、传承、利用、发展”工作方案,今年计划投入资金3000万元,改造老街道路375.3,改造老街房屋2.4万平方米,将切实保护和建设历史文化名镇。

(二)改善民生,稳步推进农房建设改造。一是注重安居,着力改造危旧房。以排危安居惠民为目标,采取县乡村“三级审核、资金统筹、分类建设、整体推进”的措施,共整合资金1.2亿元完成了5690D级和C级危房改造。在改造中,主要采取“统建为主、分散为辅”的建设模式,按照《D级危房改造通用图集》进行改造。二是打造宜居,着力建设巴渝新居。以推进宜居为目标,以长江沿线、旅游景区沿线、交通干道沿线等“三沿”为重点,采取“政府引导、农户自愿、部门协作、补助激励、相对集中、配套基础、以点带面”的措施,2011年筹融资1.52亿元完成了2581户巴渝新居建设。采用或借鉴《巴渝新民居图集》,突出巴渝及地域传统建筑元素符号,彰显巴渝风貌下的个性特色,呈现一批“一村一特色,一线一风貌”,如公平镇长兴、永乐镇安渡、吐祥镇石笋、兴隆镇荆竹等各具特色,成为夔州村镇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时,在“三沿”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人均补助达5000元,配套建设一池三改、供水、供电、田间步道,提升了居住的舒适性。三是引导康居,着力建设农民新村。采取“统筹规划、重点示范,政府主导、农户参与,乡镇实施、部门整合,联户统建、产业配套”的措施,建设30个现代新型农民新村。建设中,重点推进康居农房、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四大工程”297个子项目,配套建设“六通六有”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重点研究进驻农民新村后经济生活来源,由县发改委、农委、旅游局跟进配套农业产业、种养殖业、旅游农家乐,帮助入住村民拓展增收致富渠道,做到低山有脐橙,中山有蚕桑蔬菜、高山有药材及养殖、景观线有农家乐。

(三)强化统筹,合力推进村镇建设。一是重视牵头协调。充分发挥村镇办平台效应,牵头会审村镇建设项目,下达目标任务,实施督办考核和监督检查,负责资金拨付审核。二是统筹资金调度。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50万元,对市级中心镇、县级重点镇、一般镇、建制乡共30个乡镇,分别补助60503020万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同时将各乡镇征收的违法建设罚款50%、土地出让金扣除成本后的50%、城市建设配套费的60%返还乡镇,有效缓解了村镇建设资金困难,推进了乡镇基础设施均衡发展。三是整合资源要素。将县城乡建委、市政、水务、国土、交通、卫生等部门实施的相关项目进行有效整合,按照“六统两分”的操作模式,统筹推进农民新村“六通六有”基础公用设施建设,规避了资金投入分散、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四是搭建融资平台。成立“三权”抵押融资担保公司,将农村闲置资产逐步进行盘活。转变土地供应模式,注入资金1亿元成立新农村建设公司,作为全县农村土地征用储备和筹资融资实体企业,为全县城镇建设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规范工程建设、土地使用等国有资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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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拆违:“创新整治模式、规范建设秩序”

20108月以来,奉节县结合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分类处置、区别对待,自查自纠、疏堵结合”的原则,在全县开展了违法建设大整治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违法建筑案件9000余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18万余平方米,补征各种费用1.5亿元。

(一)组建机构,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20108月,奉节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奉节县清理整顿国土规划建设违法行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拆违办),从县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城乡建委、市政园林管理局、林业局、环保局、路政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40余人集中办公,负责清理整顿国土规划建设违法行为日常工作,集中力量开展拆违工作专项行动。

(二)强化宣传,形成良好的拆违氛围。县拆违办开通违法建筑举报电话,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县电视台、夔门报、奉节手机报等媒体为拆违工作搭建重要宣传阵地,坚持不懈地对拆违动态及开展拆违工作的原因反复进行宣传。特别是县电视台《周末聚焦》、《访谈》栏目,制作了多期拆违专题节目,并持续播放拆违公益广告,形成了强大的正面舆论攻势。这些深入群众生产生活的宣传,统一了群众的认识。

(三)摸清底数,研究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的调查摸底,并进行张榜公示,摸清违法建筑底数。据统计:全县范围内有9000余户,230余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违法占地面积约50万平方米。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经过反复讨论、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研究制定了《奉节县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和《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房审批程序强化建设监管的意见》,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和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提供了可执行的依据。

(四)部门联动,集中力量查处违法建筑。坚持集中会审和现场会审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奉节县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各乡镇对辖区内的违法建构筑物案件进行分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之后,会同县拆违办会审组一道进行逐户审核、复查,复查结果由各乡镇在当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主管部门牵头,其它部门配合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同时,对部分重点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实行强制拆除。

(五)强化督查,切实理顺执法环境。一是主动出击开展明察暗访。县纪委监察局组建明察暗访工作组主要采取取资料、查手续、问群众的工作方式,对乡镇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二是严格查处干部履职情况。以暗访组多次检查的影像资料为依据,直接过问存在违法建设的乡镇政府公职人员履职情况。三是严处违法建设突出单位。针对违法建设情况突出的乡镇,县监察局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履职情况,根据履职情况及违法建设情况,对单位及个人启动行政效能问责。四是全程参与配合强拆现场。县监察局全程参与,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强拆,避免在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的情况,并配合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防止发生大范围群众集访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强拆工作有序进行。

(六)建章立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完善违法建设监管体系。成立由规划局、乡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各居民小组(村)、各居民楼栋(社)组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违法建设预警处置网络体系。二是建立横向信息互通机制。为增添信息渠道,规划执法监察大队和市政等执法人员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同时,开通违法建设举报专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让广大干群自发监督违法建设行为。三是建立理性拆违机制。执法人员主要通过对违法建筑业主讲政策、做工作,要求违法建筑业主承诺积极配合拆除违法建筑,执法大队委托聘请专业施工队伍拆除违法建筑。四是完善后续监管机制。制定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民新村建设的意见》、《奉节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五是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在全县30个乡镇成立了“规划建设市政管理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在中心镇、重点镇建立市政管理中队、环卫所,整顿镇容镇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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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用地:“创新管理模式、满足用地需求”

2010年以来,奉节县突出盘活、挖潜、增效,形成集约利用土地的建设用地保障机制,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突出权限下放,主动服务,建立快捷高效的供地保障机制,提高土地行政管理能力;突出消权让利,先补后占,坚持严格的土地执法制度和耕地补偿制度,切实保障村镇建设用地需求。

(一)强化村镇建设用地基本保障。每年在全县用地总盘中调剂500亩用地指标,为新农村建设、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提供支撑平台。同时,加大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力度,扩大地票交易规模;加大农民转户宣传、引导农民转户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土地。在符合本轮市政府批复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通过县上土地复垦项目形成的用地指标不交市上作为地票交易,备案入库为拆旧建新类解决本县农民新村建设用地问题。今年拟完成66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入库备案工作,确保全年复垦5000亩,实现所有在2012年入库备案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竣工验收率不低于80%

(二)强化国有土地清理力度。针对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土地管理执法监察。对未按合同约定或者批准文件的规定开发利用的土地;撂荒或者闲置超过法定期限的土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的土地;不按合同约定或者文件规定缴纳租金或者承包费的农用土地;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文件规定,擅自出租、发包或者转租、转包的农用土地;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的土地;因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要依法予以规范、收回。对违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越权对外租赁的国有土地,区别不同情况,依法妥善处理。对待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规范、合理利用、维护稳定的原则,认真分析研究,逐步加以解决。同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奉节实际,不断完善国有土地管理使用办法,对管理权限、责任主体、审批程序、合同期限、法律责任、标准文本等作出统一规定,做到依法规范,有序运作,真正做到珍惜和利用好土地资源,有效保障建设的需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农民新村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尽可能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农民新村和巴渝新居的入住对象为放弃宅基地并实施复垦的农户(生态移民户、危旧房户),高山易地移民、退耕还林生态移民、地灾避让搬迁户、库区居民点搬迁户、户改退地的夹心房、连体房户,无房户等符合农村宅基地批准条件的农村居民;禁止城市居民以各种方式联建或者直接购买,禁止借农民新村和巴渝新居建设搞房地产开发。农民新村建设人均占地不得超过30平方米,不改变集体土地性质,包括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化等用地。建房入住户除必须是农业户口,一户一宅以外,还要做到拆旧区和建新区建房户一一对应,对跨村社的对象户必须取得建新区所在村社三分之二社员代表大会通过。据测算,农村分散建房户均占地450平方米左右,现在集中建房户均占地250平方米左右,如果按100个新村建设点、每个点50户、每户均节约土地200平方米计算,可节约土地1500亩。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李伟 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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