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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重塑干部动力机制

2012-08-02 11:05:11  来源:本网  作者:吴静

吴静(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副书记)

干部动力机制是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核心价值取向之一。新形势下加强干部动力机制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抓住改进激励方式、完善激励制度、增强激励实效等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物质激励、精神激励、竞争激励等多种手段,重塑干部动力理念、培养、薪酬、考核、晋升、监管机制。

以服务、责任为核心,重塑动力理念。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激励理念。将现代人力资源理念引入公务员管理体系,把干部视为组织中最宝贵的、不可再生的资源加以开发利用,采取人性化的激励措施促进干部动力发挥。要引入企业新公共管理理念。把企业的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考核理念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引导干部树立对法律、对政策、对组织、对群众、对自身负责的责任意识,实现从以“公共权力”为核心的传统行政向以“公共服务”为核心的现代行政转变。要加强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教育。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拓宽主流意识形态的阶级支撑,建立健全干部道德赏罚机制,并作为干部职务升降、任免的重要依据。要打造“以群众为导向”的行政文化。着力塑造“以民为本、依法行政”的服务行政价值观,培养公务员的主动服务和公仆意识,加强行政心理调适,培育积极健康的行政心理。

以素质、能力为核心,重塑培训(养)机制。要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实效。以提高公务员的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为重点,根据受训者的不同层次、不同需求设计培训内容;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和先培训、再提拔”,增强培训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形式。加快推进干部在线教育,制定干部在线学习管理办法,推行自主选学制度,鼓励干部所在单位自主选择施教机构开展培训,探索建立管理机构、施教机构、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相结合的培训计划协调会商机制,建立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鼓励有实力的培训机构通过竞争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要建立健全干部交流培养机制。建立干部交流登记、申报制度和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机制,树立干部提拔必须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理念,健全一般公务员纵向、横向交流机制,加大市区、区乡干部交流和从基层选考公务员到市、区级机关工作力度,促进干部队伍良性互动。

以公平、合理为核心,重塑薪酬机制。要制定科学的职位分类体系。根据不同类别公务员发展需要和导向,研究制定符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的职位分类体系,为制定公务员薪酬激励制度提供依据。要确定科学的薪酬水平。探索建立平衡比较和物价补偿机制,以国家定期发布的物价变动指数为依据,设立“地区差异系数”,平衡不同地区间公务员收入差距。要创新绩效薪酬制度。探索建立幅度薪酬制度,在幅度制中设置若干支点(如012甚至3个点),建立最低薪点和最高薪点,并将幅度薪酬与个人表现、绩效挂钩;逐步推行风险薪酬制度,将公务员工作性津贴全额纳入考核范围,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问题;探索建立干部“廉政公积金账户”制度,实行退休或正常离职时一次性发放并与个人廉洁情况挂钩。要加快制定《公务员工资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公务员工资福利的原则、制度以及与经济发展、财政、物价机制、企业分配的宏观关系,切实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以科学、民主为核心,重塑考核机制。要设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职位分类管理要求,建立以岗位名称、职能界定、职责标准、能力素质要求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职责规范,并根据岗位职责规范和年度工作目标设置考核指标,开发干部综合能力素质考评系统,构建与分类管理相配套的考核评价体系。要规范考核程序和方法。推行考核主体甄选、培训制度,严格干部考核责任制,严防考察失误、评价失真。推行包含“位次、权重、极差”三位一体的“发展位次综合评价法”,分区域、分类别进行实绩比较分析。健全多重考核机制,坚持自我评估和上级评估、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做到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并重。要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力度。健全绩效考核反馈机制,推行考核公示和告知制度,建立干部考核实绩记载制度和末位淘汰制,按人头建立个人实绩档案和实绩卡片,把考核结果和实绩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以公正、透明为核心,重塑晋升机制。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量化干部使用的基本条件、优先条件、破格条件和否决条件,如优先条件可以设计包括业绩优先、阅历优先、综合素质优先、群众公认优先、岗位特定优先等部分。全面推行职位空缺公告制,让干部“对号入座”,让群众“比较选人”,建立健全“有升必争”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要完善干部工作公开制度。在保守工作秘密、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扩大干部工作的公开度,实施干部选拔任用的“阳光工程”,逐步建立起公开、透明、开放的干部工作系统,淡化干部工作的神秘感。要健全干部任用监督机制。落实“三公三意三匹配”要求,健全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干部任用监督体系,强化以事前防范为主的干部任用监督体系,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健全干部任前公示、考察人员资格认证、干部任用票决、失察失误责任制度,探索建立干部“考察申诉”制度,确保公正公平选拔任用干部。

以教育、引导为核心,重塑监管机制。要加强责任目标管理。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目标责任体系,完善干部目标责任承诺、首问首办责任、目标责任评议、一票否决等制度,推行督导巡查通报、重点工作倒逼等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坚持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原则,研究制定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非领导职务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请销假制度、考核、惩戒等制度,充分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在改革发展中的作用。要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机制。强化以政治素质为重点的党内监督、以民主集中制为内容的班子内部监督、以经济责任审计为手段的财经纪律监督制度,推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大力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廉情公示制度和公务员投诉制度,着力提高违纪违规成本,加大违纪违规查处力度。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李伟 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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