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即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国土资源部部署的一项试点工作,是解决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矛盾、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政策平台。
经过积极争取,我省于2008年被国家列为第二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省份。我省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选定经济发展较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地租极差效益明显的长春市二道区和宽城区先行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经过积极谋划,我省于2011年以来,批准了1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目前,全省共安排增减挂钩总规模2620公顷,其中,农村拆旧区1390公顷、城镇建新区1230公顷;已完成建设总规模400公顷,复垦耕地373公顷,安置农民回迁6100户。
在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过程中,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创造了各具特色的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模式。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大荒地村依托优质水田资源,实行规模经营,开展增减挂钩,对农民在本村内进行集中安置,通过对宅基地复垦,就近扩大种植规模,推动就地城镇化。该村项目分两期建设,总规模达305公顷,可复垦耕地147公顷,集中安置2004户农民居住,有2670公顷土地流转至龙头企业,有效推动了土地承包规模化经营,农民收入得到显著提高;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平阳村和农安县合隆镇陈家村结合村屯撤并建设,通过增减挂钩实现宅基地换房,置换建设用地指标,解决农民进城居住的资金来源问题,同时,对全村耕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集中统一流转,用流转收益支付农民进城居住增加的支出。平阳村和陈家村两个项目区规模达到388公顷,拆旧规模220公顷,可复垦耕地200公顷,使用周转指标169公顷,预计实现新增耕地30公顷,使1580户农民受益;双阳区奢岭镇结合当地产业集聚的优势,实现农村转移人口到城镇集中居住,通过置换用地指标建设大型商住综合体,同时解决了农民进城居住资金投入问题。奢岭镇项目区总规模188公顷,实现693户农民集中到城镇居住,置换建设用地指标74公顷;德惠市结合农村“两散两多”特点(村庄零散、住户分散;空心村多、空闲地多)统筹规划,将若干个占地多、农户自愿、位于村屯周边且与大片耕地相连的宅基地,捆绑在一起作为拆旧区,分批次进行拆迁复垦(当地将其形象地称为“拔萝卜”),复垦出来的耕地由原住户耕种,很好地解决了农民自愿和复垦成本高的问题。德惠市坚持统筹规划、分期实施,目前,正在实施第一期项目,总规模515公顷,可复垦耕地252公顷,涉及农民1682户。
从一些地方实施试点的效果看,开展增减挂钩,通过建设用地在城乡之间的周转、流转,能够为城乡之间土地、人口、资金的流动搭建良好平台,可以有效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通过这个平台,发挥级差地租的杠杆作用,运用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的收益剪刀差,用城镇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收益反哺农村;通过盘活闲置低效的集体建设用地,实现农村结余的建设用地流向城镇,从粗放利用转向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增减挂钩、集中建设安置小区,使农民在城镇“住有所居”,可以较好地解决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的居住问题。同时,增减挂钩还可以有效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通过对布局分散、利用粗放的农村居民点进行拆旧复垦,有利于增加耕地面积、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通过集中建设居民点,有利于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扩大农村消费需求,促进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通过挂钩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返还农村,可以拓宽“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渠道,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通过对挂钩后产生新型农村社区的管理、土地权属调整和流转等问题的研究,对探索农村综合改革和加快农业现代化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月27日召开的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着力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下一步,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入手,扎实稳妥地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为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编辑:ZHONG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