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强化村(社区)公共服务保障,从2014年起,泸州市设立村(社区)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实现农村公共服务全覆盖。在省确定4个区县整县推进基础上,将其余3个局部推进区县的全部行政村均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范围,成为全省率先自主开展整体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的示范市。
二是设立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市级财政设立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服务、城镇社区教育宣传、文体活动等。资金按各区县实有建制村、社区个数及当年补助标准计算确定。2014年市补助资金6293万元。其中对纳入全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范围的行政村每村补助3万元;未纳入试点范围的行政村每村补助5万元;每个社区补助5万元。
三是统筹整合资金发挥规模效益。在市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基础上,统筹中央、省安排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3006万元)以及区县匹配资金(3951万元),2014年全市安排村(社区)补助资金达到13250万元,确保每个行政村(社区)经费不低于8万元,其中每个行政村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不低于5万元。
编辑:ZHONG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