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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拟上市 所得税税率或变动

2014-06-05 10:37:14  来源:网易财经  作者:SystemMaster

日前,证监会披露了一批拟上市公司的预披露信息,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以下简称中新苏州)有限公司在列。中新苏州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45,000万股,拟登陆上交所,保荐券商为中信证券。

中新苏州表示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面临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动的风险。公司表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1995年3月27日颁布的国税函发[1995]128号《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苏州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分所于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苏国税外函(96)007号《关于同意中新开发公司申请减免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按15%税率就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于2007年12月26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原享受低税率优惠企业税收优惠如何进行过渡做出了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原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在过渡期结束以后,上述税率变动对公司经营业务不再具有影响,具体如下表所示:


编辑:姑苏城 责任编辑: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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