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改革之年,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是其重点之一。
珠海市有23万多农业人口、50多万亩耕地,即便农业在珠海市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并不高,但,如果农村农业不能持续健康发展,农村居民得不到安居乐业,就一定不是均衡发展、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统筹城乡发展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如何全面深化珠海市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的活力?如何凝心聚力加快建设幸福村居、造福珠海百姓?“五一”节前召开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给出了清晰的答案。
无论是《珠海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幸福村居建设的意见》,还是《市政府关于加快广东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的意见》、《珠海市幸福村居考核办法》,这些新近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都对珠海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幸福村居建设,推动“三农”工作上新台阶指明了方向,目标更为明确,分工更为清晰,要求也更为具体。珠海再次擂响了大力发展“三农”工作、统筹城乡发展的战鼓。
A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3至5年基本建立珠海特色城乡一体体制机制
实施步骤
4月开始: 试点;
4月中旬至6月底: 准备阶段;
7月上旬至12月底: 实施阶段;
2015年1月: 总结阶段;
2015年—2017年: 全面铺开阶段。
全市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共同建设幸福村居。这是珠海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美好愿景。珠海经济特区,是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珠海市实际而制定的《珠海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与基本原则,明确了责任分工、实施步骤和措施保障。
围绕重点积极稳妥推进
珠海市出台的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方案,紧紧围绕了实现“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战略目标这一核心任务,明确创建幸福村居作为总抓手,提出“以不断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从统筹城乡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为出发点,重点在农村土地制度、集体资产产权制度、社区管理体制、社会管理和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等方面,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特别是,该方案提出树立“全域珠海”理念,要求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以新型城镇化和把珠海农村建设得更像珠海农村,引领全市幸福村居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城市生活要素向农村辐射,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努力开创珠海市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局面。
在目标上,方案提出,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立起具有珠海特色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体制机制,实现全市区(功能区)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特色农业稳步推进,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人居条件和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现代化成果,建设珠海幸福村居。
试点先行不搞“一刀切”
根据改革设想,珠海市明确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是探索创新,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创新,在体制机制上先行先试,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作为推进改革的根本动力,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要有新突破;
二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
三是以人为本,尊重农民和基层首创精神。把推进改革同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聚民意、聚民力、聚民智、聚民心,防止因推进改革导致群众合法权益受损而引发不稳定因素;
四是城乡一体、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全市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确定九大改革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九大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其中,排在首位的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包括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等。
尤其在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方面,将出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适时制定出台宅基地管理办法。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结合新型城市化建设,建立转户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允许转户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市场流转方式出让房屋并获得财产收益,解除农村劳动力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鼓励村集体对未分配的宅基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在幸福村居建设中实现农民集体上楼。完善宅基地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对节约出来的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和经营管理,经营收益主要分配给参与公寓式住宅分配的村民。
其他重大改革任务还有:进一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做到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权属、逐步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完善农村管理体制,做到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做到不断提升镇级管理服务能力、完善基层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做到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农村社区文化发展;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的保障能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珠海市将加大力度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加强与台湾农业合作,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园区建设,构建“一镇一品、一村一品、一品多村”的现代特色农业格局。扶持农产品行业协会或农业中介组织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完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农产品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金融保险改革创新,丰富农村金融产品,积极开发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的保险新产品和新险种,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
试点总结后全面铺开
珠海市农村综合改革先从试点开始,试点工作从4月起,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中旬至6月底为准备阶段,各区(功能区)要成立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并根据省市关于农村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各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改革配套政策;7月上旬至12月底为实施阶段,各区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并推进各项改革;2015年1月为总结阶段,对照试点方案组织“回头看”,针对存在问题补缺补差,并作阶段性总结,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打下良好基础。而2015年—2017年为改革全面铺开阶段。
B 加快幸福村居建设
努力走在全省前列
2012年,珠海在全省率先启动创建幸福村居工作,以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为统揽,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统筹协调,全面改善村居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其中涵盖特色产业发展、环境宜居提升、民生改善、特色文化带动、社会治理、固本强基的六大工程实施,有效促进了基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发展,全市209个村居的面貌悄然发生深刻的变化。
今年1月,在创建幸福村居现场会上,市委书记李嘉当场部署了“如何以改革为动力、以规划为先导、以环境提升为前提、以产业为核心、以社会治理为重点、以机制为保障、以合作为突破、以公共服务为基础、以资金为关键加快推进幸福村居建设”的9个课题。市委、市政府近日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幸福村居建设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再次为幸福村居加油、助力。
目标:2016年达到“六个新”
《意见》明确珠海市创建幸福村居目标是,到2016年,实现产业发展有新突破,全市行政村年集体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环境宜居有新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95%以上,100%的村居评为省级卫生村;民生改善有新成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100%的自然村有硬底化村道通达;村居文明有新面貌,实现100%的村居文化设施“五个有”,挖掘农村传统历史文化,打造一批集历史传承、文化交流、休闲教育于一体的文化村居;社会治理有新探索,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一村一律师”制度100%覆盖,“平安村居”创建率达90%;组织建设有新加强,每村有1至2名大学生村官,2至3名后备干部,村民对村“两委”满意率达80%以上,群众对村级组织总体满意率达70%以上。
措施:“六大工程”整体推进
《意见》明确,市创建幸福村居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幸福村居创建工作,成立实施特色产业发展、实施环境宜居提升、实施民生改善保障、实施特色文化带动、实施社会治理建设、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等六个专项小组,由分管市领导兼任组长,实现多方联动、整体推进。市创建幸福村居工作领导小组将“六大工程”建设任务分解到各专项小组,由各小组分别制定幸福村居专项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与考核办法,各牵头、配合单位为“六大工程”专项任务的责任单位。
此外,今年起珠海市将在土地流转、农业产业突破先行先试。在加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力度方面,将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2014年年底要拿出成熟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15年底完成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在寻求农村产业突破方面,珠海市将突出重点,狠抓产业发展,实现“一村一品”和“一品多村”。
建立“规划师下乡”制度
《意见》特别强调了规划先行的重要,提出要用规划科学指导幸福村居创建,2014年要完成70个村居的建设规划编制和86个村居幸福村居行动计划制定,实现百分百规划指导幸福村居建设。
《意见》提出要建立村镇规划师下乡制度,要求村镇规划师根据村居实际情况进行配备,对辖区内村居规划及相关规划进行审查并签字,由基层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负责对辖区内村镇建设和幸福村居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等提出技术意见,保证规划与实际建设相符。
建立“以奖代补”机制
《意见》进一步明确创建幸福村居要加大资金投入和督导力度,自今年起,新增5000万元幸福村居建设资金,重点以“以奖代补”方式用于全市农村污水处理,同时,每年扶持10个饮用水源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村居,每村30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及民生改善;此外,整合全市农业产业资金500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增强村居造血功能。
到2016年
产业 全市行政村年集体收入达100万元以上
环境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95%以上
100%的村居评为省级卫生村
民生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
100%的自然村有硬底化村道通达
村居 实现100%的村居文化设施“五个有”
挖掘农村传统历史文化,打造一批集历史传承、 文化交流、休闲教育于一体的文化村居
治理 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
“一村一律师”制度100%覆盖
“平安村居”创建率达90%
组织 每村有1至2名大学生村官,2至3名后备干部
村民对村“两委”满意率达80%以上
群众对村级组织总体满意率达70%以上
编辑:ZHONG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