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新型城镇化”理论。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是对以往小城镇建设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我市市委、市政府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拓展为重点,加快新市镇和中心镇建设,力争在基础设施、宜居环境、商贸平台等方面有突破性进展。鼓励有条件地区通过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等途径,推进村屯开发。”“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增设专项经费,整合涉农类专项资金,开展百户企业帮百村活动,集中整治路边、河边、宅边、厕所、院落和养殖小区,实施路灯进村和水厕入户工程。”
市委、市政府用行动诠释了“强化小城镇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建设美丽乡村”任务的落实:从强化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到鼓励乡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从解决农民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到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从编制乡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和环境治理规划,到全面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一整套组合动作,不仅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彻底改变农村面貌的想法和决心,更展示了市委、市政府为早日实现我市新型城镇化、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手法和信心。
为什么要在小城镇建设上下功夫?
1、加强小城镇建设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一贯的战略主张。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有计划地发展小城镇建设和加强城市对农村的支援。”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2、小城镇建设在城镇化体系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首先,从小城镇与城市的关系看,小城镇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城市发展史证明,城市大多是从小城镇发展演变而成的。譬如深圳,原来是一个小村镇,在中央把它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进行试点后,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其次,从小城镇人口规模和就业情况看,小城镇在城镇体系中占有相当的比重。我国现有县城和建制镇2万多个,还有非建制的农村集镇3万多个,其人口总数占城镇体系的一半左右。本地农民工在本城镇内从事非农产业,离土不离乡,甚至可以早出晚归,不用在城镇购买住房,因而减轻了就业成本和生活成本。如果这些农民工逐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镇人口,即举家进小城镇工作和居住,将显著提升我国的城镇化率。
3、小城镇在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中具有重要的纽带作用。小城镇处于城市与乡村的结合部,具有联系城乡、促进工农业发展的特殊优势和功能。小城镇在一定程度上是当地经济、政治、文化、科技、信息与交通的中心。它对于连接农业产业化与城乡市场,服务城乡二、三产业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引导农民从事非农产业、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增加经营收入、提高综合素质和消费能力等方面,都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进而为农村城镇化、农业工业化、农民市民化创造了条件。小城镇的发展也为城市延伸产业链条提供了机会。许多知名企业在具有资源优势和良好发展环境的小城镇寻得了商机,在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上,通过自营或合资经营等途径,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同时也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实现了互利双赢。
不容置疑,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号角已经吹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正在奋进,小城镇建设事业蒸蒸日上,农民的幸福指数在不断提升。我们可以看到,一幅新型城镇化的美景正在徐徐展开。(周远河)
编辑:ZHONG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