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试点邻里互助的养老新模式 最迟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中国江苏网9月7日讯(记者黄敏)前不久,晨报在报道省民政厅发布的《2014江苏省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中曾提到,民政厅厅长侯学元提出希望能够试点老年人邻里互助的养老新模式。近日,记者获悉,省民政厅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全面建立分散供养的孤寡老人“1+1+1+1”关爱照料制度,由乡镇(街道)民政办、一名党员或村(居)干部、一名供养对象的亲属或邻居和老人签订协议,实施关爱照料服务,这类老人将一户不漏签订“1+1+1+1”协议。
据了解,目前由财政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多独居生活,常遇到生活照料缺位、生病就医不便、精神关爱空白等问题,甚至发生卧病在床多日无人知晓的现象。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有197717名农村“五保”老人,其中102086人自愿要求分散居住;还有2963名孤寡老人分散居住在城市里。
为了改变这样的状况,民政部门提出,要全面开展关爱服务和生活照料。由乡镇(街道)民政办、一名党员或村(居)干部、一名供养对象的亲属或邻居和分散供养对象签订“1+1+1+1”关爱照料服务协议,开展关爱照料服务。
此项制度已被作为一项硬任务,要求最迟于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2016年起协议照料服务制度将列入城乡社区和民政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要求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购买养老服务,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或福彩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安排,对80周岁以上的分散供养对象,全省都要按不低于60元每月每人的标准给予护理、服务补贴。
据了解,目前我省的沭阳县是全省最早试点探索协议照料服务的地区。今年上半年,该县出台政策,为每位分散供养老人确定一名近亲属作为第一监护人,负责其日常生活照料、环境卫生管理;再安排一名镇村干部作为第二监护人,负责老人的住房用电安全、大病救助和定期走访以及节日慰问等。从7月份起,要求第二监护人至少每星期上门走访一次,将走访情况和服务内容记录到《服务登记卡》上,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办,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目前,该县2623名分散供养老人全部与第一、第二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门前挂上“沭阳县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公示栏”便于社会监督。
侯学元表示,关爱城乡孤寡老人,守住民生保障底线是该制度出台的初衷。“1+1+1+1”照料监护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全面掌握分散供养老人的生活、身体、住房、就医等情况,还为量身定制帮扶方案提供了有力依据。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