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渝北区宝圣湖街道推出了机关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约束干部行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十条禁令”中,“严禁吃拿卡要、聚敛财物”这条禁令,是这样规定的:禁止向服务对象报销各种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禁止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被管理者或者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及其他活动。禁止利用婚丧嫁娶、工作调动、生日庆典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禁止在执行公务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当事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禁止在工作中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该我管”等不负责任的言语。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推卸责任、不讲效率甚至超时办结。(重庆晨报讯记者 任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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