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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7 14:37:53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敖祥菲

商报图形 徐侨唯 制

城乡统筹网讯:“3B大战”再次升级。昨日,百度诉360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百度向360索赔1亿元。昨日,双方的争议焦点为本案是否适用互联网行业通用的Robots协议。昨日法院当庭未宣判。360随后反诉百度。

起诉:百度向360索赔1亿

北京市第一中院通过新浪微博介绍,原告代理人宣读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停止对两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被告在自身网站首页及新浪、搜狐、《法制日报》、《北京晚报》显著位置刊登书面声明,消除影响;3.被告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1亿元以及合理支出20万元。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介绍,被告代理人的答辩意见是,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百度公司昨日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去年8月,360搜索悄然上线后不久即被披露公开违反Robots协议,强行抓取百度旗下网站百度知道、百度百科、百度贴吧、百度旅游等内容,引发包括百度在内的互联网业界同行严重抗议。

对此,360方面认为,事情的起因是百度公司旗下拥有百度知道、百度贴吧、百度文库以及百度百科等内容页面,但百度利用Robots协议自设白名单,谷歌、微软必应、雅虎、搜狗、SOSO等搜索引擎均可以抓取这些内容,而唯独不允许360抓取。

北京中院人士还介绍,双方提交的证据超过了2万页,装满了一个推车。

昨日中午12点55分,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将会对此案进行评议。

反诉:360向百度索赔4亿

随后360反诉百度,诉其强行拦截搜索用户,索赔4亿元。昨日,360公关人士告诉商报记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将于近日公开审理。

360诉称,百度公司恶意阻断360搜索引擎用户的访问,拦截360用户,强迫其到百度首页进行搜索,且该技术手段仅歧视性地对待360搜索引擎用户,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用户体验,且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给360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向百度公司索赔4亿元。

其称,2012年8月以来,360进军搜索业务,触动了百度公司的垄断利益。百度公司持续地针对360实施了多项不正当竞争行为。首先,百度恶意阻断了360搜索引擎用户的访问,强迫用户到百度首页进行二次搜索;其次,百度强行引导来自360搜索引擎的用户访问百度搜索,以增加其网站访问量;再次,百度这些技术歧视措施针对性地对待360搜索引擎用户。

360方面认为,百度排挤竞争对手,恶意阻止其他搜索引擎用户的访问,强迫用户进行二次搜索,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本法律原则;百度阻断用户访问的行为,是变相胁迫用户进行“二选一”,同时属于恶意实施不兼容的行为,亦为我国的法律法规所禁止。

双方交锋

百度:不遵守Robots协议

北京第一中院方面介绍,昨日的法庭上,双方反复提到Robots协议。原告主张Robots协议是应当被无条件遵守的,但被告则主张本案的情况是其可以不遵守原告设置的Robots协议。

百度还称,自推出以来Robots协议已成为国际惯例,包括百度、谷歌、雅虎在内的所有搜索服务提供商都自觉严格遵守。百度还称,Robots协议的目的是为保护网站数据和敏感信息以及用户个人信息和隐私不被侵犯,网站所有者拥有Robots协议自主的设定权利。

商报记者了解到,早在2008年,淘宝网曾通过Robots协议以保护商业信息为由不同程度禁止百度、谷歌等搜索爬虫对其商品信息的抓取,百度等搜索严格遵守了Robots协议,立即停止抓取淘宝网内容。

百度公关部郭彪还向商报记者表示,Robots协议是网站信息和网民隐私保护的国际通行规范之一,理应得到全球互联网公司的共同遵守,不遵守Robots协议将可能导致网民隐私大规模泄露。

他还举例称,360服务器抓取网民隐私存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因自身网站的漏洞被谷歌搜索抓取,导致奇瑞汽车内部采购文件、三峡集团财务报表等商业秘密,以及140万网民隐私被泄露和传播。“违反Robots协议再次暴露了360无视网站版权和网民隐私的一贯思维。”郭彪还透露,360也因此遭到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总局等权威部门严厉批评。

郭彪还称,奇虎360最为恶劣的,并非是其搜索爬虫故意违反Robots协议的做法,而是它利用360浏览器等客户端,强行抓取网民的浏览数据和信息到搜索服务器,完全无视Robots协议。这一做法目前已经导致大量企业内网信息被泄露。去年底,百度工程师通过一个名为“鬼节捉鬼”的测试,证明了360浏览器存在私自上传“孤岛页面”等隐私内容到360搜索的行为。

360:页面版权属于网友

360人士向商报记者解释,搜索引擎的原理是,通过一种爬虫程序,自动搜集互联网上的网页并获取相关信息,其中,Robots协议的全称是“内容网站通过Robots协议告诉搜索引擎怎样更高效的索引到结果页并提供给用户”。360还称,Robots协议的本质是网站和搜索引擎爬虫的沟通方式,用来指导搜索引擎更好的抓取网站内容,而不是作为企业之间互相限制和不正当竞争的工具。

对于上述案件,360方面认为,百度知道、百度贴吧等内容页面实际上是由网友提供的,根据互联网的通行规则,这些页面的版权属于网友,360搜索索引这些内容页面并不侵犯百度的知识产权,实际上还为百度带来了大量的用户和流量。

360认为,百度以360违反Robots协议起诉360公司,是滥用Robots协议打压竞争对手。百度与360之争,并不是两家搜索引擎之间的竞争,而是百度将百度知道、百度贴吧、百度文库等由网友创作的内容页的相关权益据为己有,同时设定歧视性条款,单独拒绝360搜索来索引。

360还称,百度以附加白名单的方式滥用Robots协议,目的是为了保住其在搜索市场的垄断地位,利用技术手段设置壁垒,打击360搜索作为中国第二大搜索引擎的有序竞争,实质是百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破坏了互联网市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等基本原则。

名词解释

Robots协议 Robots协议全称是“网络爬虫排除标准”(Robots Exclusion Protocol),网站通过Robots协议告诉搜索引擎哪些页面可以抓取,哪些页面不能抓取。

Robots协议的本质是网站和搜索引擎爬虫的沟通方式,用来指导搜索引擎更好地抓取网站内容,而不是作为搜索引擎之间互相限制和不正当竞争的工具。

(据百度百科)

专家看法

姜奇平:Robots协议应被遵守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指出,Robots协议作为一项行业普遍接受的规范,它对企业和个人隐私保护都有重要意义,“如果就这起纷争打个比方,就类似客人在酒店住宿时在门上挂了一块‘请勿打扰’的牌子,但现在有服务员说要给客人提供贴心的服务,强行摘下牌子进入房间。”

赵占领:360涉嫌著作权侵权 国内知名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认为,360采用技术手段避开百度设置的版权保护措施,未经许可直接抓取并复制相关产品网页,涉嫌著作权侵权。同时360通过隐蔽访问来源等技术绕开了百度设置的保护措施,未经许可加以抓取,则涉及不正当竞争。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赵虎也表示,根据《侵权行为法》和《民法通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360搜索行为已经与此相抵触,由于360搜索的违法行为涉及面广、涉及人多,已经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相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必须进行调查和处理。

方兴东:Robots协议无法律效力 国内互联网行业资深人士方兴东认为,Robots协议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也不是业内公认的不可违背的协议。作为一种商业模式的基础协议,合理使用Robots协议对互联网和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但是,滥用Robots协议或者利用这一协议设置歧视性条款排斥竞争对手,甚至披上法律的外衣打击竞争对手的做法,严重违背互联网行业开放、自由、创新的原则,将对我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造成极大破坏。

陈际红:百度内容的版权归属待商榷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陈际红认为,此案中有关百度内容的版权归属还有待商榷。百度一方面是搜索引擎提供商,服务提供商,同时又是内容提供商;从数据库的素材来说,百度可能没有权利,因为这不是百度原创的内容。

编辑:何西 责任编辑:田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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