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中山市已获准成为全省统筹城乡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将通过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探索解决相关问题的途径,并为全省提供土地管理新经验。 同时,该市21个镇区国土执法监察中队全部挂牌成立。
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模式
根据试点方案,中山将按照“全面探索、局部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要求,探索有利于城乡土地统筹利用的规划制度、产权制度、市场制度和监管制度新思路。
土地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创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机制,编制重点区域、功能区域、经济协作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探索建立规划评估滚动修编机制;引入市场机制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模式,探索土地整治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规范宅基地管理,研究减量规划实施过程中房地产权能的实现和保护,探索实现土地国有化新途径;规范三旧改造工作,提高改造水平,探索闲置用地处置新机制,建立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机制;规范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规划建设“秀美乡村”为目标,开展“田、水、路、林、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土地复垦工作。
已成立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据悉,广东省委省政府已将该项试点工作列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为推进中山试点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和中山市政府已经联合成立了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探索的工作合力,确保试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另外,经中山市政府同意,中山市国土资源局21个镇区分局全部加挂国土执法监察中队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至此,中山市国土资源执法机构延伸至全市镇区,基层土地执法监察网络初步建成。据介绍,各镇区国土执法监察中队将全面负责辖区内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承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国土资源领域的投诉、举报事项的调查、取证及上报工作,配合市局国土执法监察支队做好违法案件的处理和统计等工作,以及承办上级交办的土地、矿产、测绘等方面的执法监察任务和其他工作任务。
编辑:ZHONG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