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郴州日报7月2日报道(记者周巍)6月27日,郴州市委3号文件 《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出炉,市委、市政府出台多项支持政策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力争到2020年,形成较完善的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城市化率达到60%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4:1,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形成湘粤赣省际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开放城市取得重大成果,迈入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进行列。形成国际化的新型城乡、开放型的新型城乡、转型发展的新型城乡、绿色生态的新型城乡、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和谐共享的新型城乡 “六个新型城乡格局”。
首次提出“全域郴州”规划理念
城乡规划的割裂已造成种种弊端,3号文件首次提出了树立 “全域郴州”规划理念,即按照 “一核一带一廊一圈”的空间结构,把全市域作为整体统筹规划。实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三规”融合,2015年形成相互配套、全面对接的规划体系。未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的乡镇,可根据需要配置乡村规划师。
规划的实施就是大力推动产城融合,率先把郴资桂、郴永宜大十字城镇群区域建成具有鲜明 “两型”特色的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到2015年,沿主要交通干线基本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优势产业带,郴资桂、郴永宜大十字城镇群成为全省有影响的 “两型”产业带。结合郴州出口加工区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郴州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发展,加快建成一批现代化产业新城;突出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基本形成 “两带一圈”(即郴资桂、郴永宜现代农业示范带和远郊现代农业示范圈)的发展格局。
住房公积金叩开农民进城之门
户口和住房是农村进城的两大门槛。3号文件的亮点就在于打破了农民进城的“制度门槛”。
我市将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适时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按照依公民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 “居民户口”。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的户口准入制。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和有居住条件的人员有序转为城镇居民,已登记为“居民户口”且在农村有承包土地的人员,可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依法享有和履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对由政府统一安排进入城市城镇落户的农村居民,自落户之日起三年内,继续适用农村居民计划生育政策。
3号文件规定,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购买自有住房。进入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有用工单位的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由用工单位和本人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可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购买属于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暂免征收印花税、减半征收契税;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面积,属于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按照1%税率征收契税。在城镇有合法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郴州籍农业转移人口,符合条件的可在当地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推行均等化
城乡二元结构造成了城乡公共服务的不均等化,3号文件要求,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全市80%的村道水泥化或柏油化,县城与中心镇开通公交车。基本完成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率达到90%,逐步提高自来水入户率。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整合涉农信息化资源,到2015年实现100%的行政村通宽带、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站全覆盖。
规划内的全市村小纳入了合格学校建设范围,到2015年,80%以上的村小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从2013年开始,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增强保障能力。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行县乡综合文化站、图书馆、博物馆、送戏送书送展下乡、城乡公益数字电影放映免费政策。按照创建 “体育之城”的规划要求,到2015年,8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篮球场和全民健身广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35%以上。
编辑:ZHONG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