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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

2020-09-24 11:09:24  来源:央视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9月24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宏耀介绍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有关文件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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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三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拓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来源,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意见》对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作出了安排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将这项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长期以来,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有力地推动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但直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偏低,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作用发挥不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大量投入,仅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必须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就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和制度安排。

《意见》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分配格局,既要在存量调整上做文章,也要在增量分配上想办法,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这个文件明确提出,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各省(区、市)要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区、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意见》提出了5个方面的重点举措:一是明确了以省(区、市)为单位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2种可选择的计提方式。二是明确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的统计口径。三是明确了建立市县留用为主、中央和省级适当统筹的资金调剂机制。四是明确了允许各地根据乡村振兴实际需要,打破分项计提、分散使用的管理方式,对土地出让收入进行整合使用,聚焦补短板、强弱项。五是明确了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核算,特别是要求不得虚增土地出让成本,缩减土地出让收益。

《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在2020年年底前制定具体措施并报中央农办,由中央农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备案。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措施、加强考核监督,切实落实好这项改革举措,不断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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